黑龙江金北方律师事务所是由黑龙江省司法厅于2002年1月28日批准设立的省直属律师事务所。2009年经黑龙江省司法厅、哈尔滨市司法局评审、授予黑龙江金北方律师事务所为四星级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5人、行政人员2人、司法专家、学术顾问若干人。金北方律师事务所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公司、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涉及民商、刑事、行政、金融、信托、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环境、能源、信息技术、劳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法律风险防范等业务。
金北方律师事务所实行公司化管理,人员按照专业进行分工。律师所长期形成重专业技能、重理论素养的良好的学术风尚。在这个环境中任何疑难案件、疑难问题均可在专业律师的论证下迎刃而解。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根据当事人的需求,金北方律师所可以组织省内外的专家、学者、律师对个案进行专家论证,提高案件的性、定性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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