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公司生产的“奥立达”牌电梯被中国质量诚信产品活动组织委员会评为“质量好、信誉好”双好产品。2003年浙江省诚信企业推广办公室、浙江省产品质量市场调研办公室、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今日早报社联合推荐我公司为“浙江省重质量、守诚信”示范单位。
目标:跃居中国大型电梯企业的行列
概述:
* 公司成立于1993年
* 占地面积:40000㎡
* 建筑面积:20000余㎡
* 现有职工:386人
* 专业技术人员:87人
* 年生产能力:3000台电/扶梯
* 236多家的电梯服务分支机构
公司成立以来至今,公司已拥有能涉及众多领域的各种电/扶梯。是国内同行中产品品种Zui多额定载荷Zui大Zui具发展特色的电梯企业。
载客电梯 医用电梯住宅电梯 观光电梯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无机房电梯普通货梯
变频货梯 汽车电梯 叉车电梯 无齿轮电梯液压电梯
奥立达电梯投入巨额资金支持创新、工厂改进。拥有的厂房设施和加工检测设备。采用单元化生产和流水线作业,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生产体系,具备了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引进了的制造加工设备:69k200/3100(三点式数控折弯机)、vt300(数控转塔冲床)、qcc12k-6×3200(数控剪板机)、phs110×310(数控折弯机)、tdn-300(数控无损龙门点焊机)、喷粉加工流水线等。这些高精度、高科技的制造设备充分保证了工艺的精湛和高品质的产品。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建德市大洋镇三河建兰路6号 -
- 固定电话:
- 0571-64133333
- 经理:
- 沈子恒
- 电子邮件:
- info@hzaolida.com
- 邮政编码:
- 311619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info@hzaolida.com |
座机号码 | 057164133333 |
座机号码 | 0571-64133333 |
手机号码 | 13805703237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 简称:
- 奥立达电梯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电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梯销售;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100400055759
- 发证机关:
-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无
- 成立时间:
- 2000年09月30日
- 职员人数:
- 500人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800 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工程机械、建筑机械 » 建德市工程机械、建筑机械
- 所属城市黄页:
- 杭州企业网 » 建德市 » 建德市大洋镇
- 顺企编码:
- 4556279
职位名称 | 月薪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发布日期 |
---|---|---|---|---|
电梯销售经理(吉林) | 4千-8千 | 不限 | 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交际技巧... | 2019-10-07 |
ERP专员 | 6千-1.2万 | 大专 | 岗位职责: 负责规范ERP系统管理和运作... | 2019-07-18 |
电梯维保工 | 4千-8千 | 中专 |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规定和... | 2019-07-18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沈子恒 | 68.14% | 人民币27800万元 |
建德市瑞银投资有限公司 | 31.86% | 人民币13000万元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其他事项备案 | - | - | 2022-07-04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 | - | 2022-07-04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杨村桥镇工业功能区 | 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三河建兰路号 | 2022-07-04 |
经营范围变更 | 电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梯销售;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梯钢结构井道的制造、销售、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 电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梯销售;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 2019-03-0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倪赛南;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沈子恒; :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沈寅; : ; 职位: 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沈志琴; : ; 职位: 监事 | 姓名: 倪赛南;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沈子恒; : ; 职位: 董事长兼总经理 姓名: 沈寅;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沈志琴; : ; 职位: 监事 | 2018-01-10 |
企业类型变更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2018-01-10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建德市瑞银投资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姓名: 沈子恒; ;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香港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退出] 企业名称: 建德市瑞银投资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姓名: 沈子恒; ; 百分比: .% | 2018-01-10 |
分公司变更备案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2017-02-20 |
分支机构变更备案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2017-02-2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2017-02-2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沈志琴 | 监事 |
沈子恒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倪赛南 | 董事 |
沈寅 | 董事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开)质监罚字[2016]23号 | 市质监局 | 主要违法事实:2016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海工大道天山南路13号的温州阿母斯丹洁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在用的两台电梯(设备代码为*01、*02)维保记录存在问题。负责温州阿母斯丹洁具科技有限公司的电梯维保工作的为你公司,因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被我局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你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伍拾元整(250元); 3、处以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罚没款合计贰万零贰佰伍拾元整(20250元),全部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开户名和帐号见本局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日期:2016-05-26 | 2016-05-26 | ||
温瓯质监罚字〔2015〕48号 | 区质监局 | 违法事实:2015年8月21日温州市瓯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工业区大地路1号的温州亨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的由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一台电梯(注册代码:*29)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电梯的维保记录里均未出现相关的不合格项记录,但是该电梯在2015年7月21日经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电梯的紧急照明、紧急报警装置项目被判定为不合格,维保记录与事实不符,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对电梯进行维保情况,涉嫌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区质监局于2015年8月21日立案调查。 区质监局查明,温州亨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的一台电梯(注册代码:*29)由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负责维护保养。2015年7月9日维保人员秦军、崔万山在维保过程中已发现紧急照明、紧急报警装置不能正常工作,但是未及时进行更换或修理,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记录。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涉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按照维保合同,该电梯的每年维保费为3000元,单价125元/次,涉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保服务的次数为1次,计违法所得125元。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子恒授权委托倪赛洪(温州地区负责人)、维保当事人秦军对该公司涉嫌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事实予以确认无异议。 2015年10月28日,区质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瓯质监罚告字〔2015〕48号),依法告知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依法追究你单位行政法律责任。鉴于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属首次违法,未造危害后果,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讨论,本局决定给予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下行政处罚: 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 处以罚款壹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11875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伍元整(125元),罚没款合计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 2015-11-12 | ||
(平)质监罚字〔2015〕75号 | 县质监局 | 2015年7月21日,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昆阳镇鸣山村的平阳县居然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执法检查,其营业大厅内正在运行一台型号为:TGJ800/1-JXW的观光电梯(出厂编号:2014-G-3746),因该公司无法出示这台电梯的检验报告,涉嫌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请示上级分管领导同意后将这台电梯查封。我局于2015年7月21日立案调查。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上述事实属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观光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责令改正后,决定对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3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没共计32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平阳县建设银行(平阳县雅河路246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 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 2015-09-22 | ||
苍市监(质)罚字〔2015 〕龙026号 | 县质监局 | 2015年5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苍南县龙港金侨宾馆进行检查,发现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金侨宾馆内使用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且捏造出具给金侨宾馆维保日期为2015年5月25日的保养作业报告。 该(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上缴国库。 | 2015-12-21 | ||
浦质监罚字【2015】55号 | 县质量技监局 | 质 量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浦 )质监罚字〔2015〕55号 共3页第1页
当事人: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营业执照 编号:33018200000546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沈子恒性别:男 职务: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地址(住址): 邮编: 322200 电话: 违法事实:2015年6月1日,执法检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在浦江县富丽昌工艺有限公司内的电梯安装施工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正在浦江县富丽昌工艺有限公司内安装载货电梯两台,施工现场存在交叉施工作业,电梯井道口内墙粉刷作业,井道口防护栏高度及强度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主要证据: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储金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二:电梯安装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情况; 共3页 第2页
证据三: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电梯安装施工方案一份,现场照片四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复印件两份,调查笔录3份(分别是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调查笔录1份,施工现场安装队伍班长1份,浦江县富丽昌工艺有限公司厂长1份),记录并印证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在浦江县富丽昌工艺有限公司安装电梯的事实,以及电梯安装施工现场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事实。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违反了《电梯施工方案》第四条第一款,每个层门门洞口必须装设不低于1.2米高的钢制防护栅栏;《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三章第二节第3.2.1条第一款第二项,电梯井门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用人单位未履行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义务、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二、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浦江县工商银行,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浦江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三个
共3页 第3页
月内依法向浦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2015年7月10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 2015-07-10 | ||
[2015]台质监罚字19号 | 市质监局 | 2015年4月22日,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斯耒特潜水泵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1台Aolida载货电梯,该电梯型号为THJ3000kg/0.5/m/s–JXW(JVF),制造厂家: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台载货电梯未贴有检验标志,在检查现场该公司也无法提供该台载货电梯的相关监督检验证明。经初步核查,上述载货电梯是由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销售并安装的,该公司在安装好电梯后,将未经监督检验的载货电梯,没有关闭锁梯钥匙,把电梯放在正常运行状态,并且知道用户在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电梯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将电梯锁掉或书面告知用户不得使用。涉嫌将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交付给用户使用。2015年5月5日,本局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当事人提供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公众留言信箱:关于电梯未经监督检验交付使用问题?回复内容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九条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九条针对电梯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行为作出规定,未对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交付使用作出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对交付未经检验的电梯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经调查后证实,现场检查文书表述的电梯型号THJ3000kg/0.5m/s-JXW与当事人提供的订货合同书上表述的THJ3000/0.5/-JVF是同1台载货电梯。当事人于2014年9月12日办理了上述载货电梯的安装告知(告知书编号:2014-H-2087-076-2014)以及向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办理了安装监督检验申请(№1311011414)。在2015年4月22日我局查处前,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仅对上述载货电梯按TSGT 7001- 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进行了制造资料1.1和安装资料1.2项中⑴、⑵、⑶、⑸的审查,对其它项目未进行检验。上述载货电梯安装好后,当事人虽未将上述载货电梯所有资料移交于用户,但是没有关闭锁梯钥匙,把电梯放在正常运行状态,并且知晓用户在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电梯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将电梯锁掉或书面告知用户不得使用,事实上构成了将未经监督检验的载货电梯交付用户使用的违法行为。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将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的载货电梯交付使用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二)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局决定对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叁万壹仟元(31000元)整,上缴国库。 | 2015-07-23 | ||
(丽)质监罚字〔2015〕24号 | 市质监局 | 根据日常监察,2015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会同莲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来到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丽水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查阅了你公司的电梯维保记录,发现你公司负责维保的丽水清华园宾馆有限公司的两台电梯(出厂编号:2010-K-01511和2010-K-01512)维保记录(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10月7日)中,部分季度和半年保养记录缺失。经初步调查,上述两部电梯应做半年(6月)和第三季度(9月)保养作业,你公司仅做了半月保养作业。2015年11月4日,本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事实如下:上述两部电梯的年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第一季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应于6月和9月开展的半年和第三季度保养作业,由于维保人员更替,新维保人员误做了半月保养作业,仅在2015年7月做了第二次季度保养作业,遗漏了半年保养作业。你公司就上述2部电梯共收取6000元/年保养费用,无净利润,本案无违法所得。 据以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2015年电梯保养作业报告、电梯保养合同证明了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证据三:调查笔录证明了本案的违法所得。 根据查明的事实,经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拟给予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1日,本局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丽监罚告字〔2015〕24号),告知了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你公司是初次违法;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如实提供有关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 2015-12-08 | ||
(丽)质监罚字〔2015〕24号 | 市质监局 | 根据日常监察,2015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会同莲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来到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丽水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查阅了你公司的电梯维保记录,发现你公司负责维保的丽水清华园宾馆有限公司的两台电梯(出厂编号:2010-K-01511和2010-K-01512)维保记录(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10月7日)中,部分季度和半年保养记录缺失。经初步调查,上述两部电梯应做半年(6月)和第三季度(9月)保养作业,你公司仅做了半月保养作业。2015年11月4日,本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事实如下:上述两部电梯的年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第一季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应于6月和9月开展的半年和第三季度保养作业,由于维保人员更替,新维保人员误做了半月保养作业,仅在2015年7月做了第二次季度保养作业,遗漏了半年保养作业。你公司就上述2部电梯共收取6000元/年保养费用,无净利润,本案无违法所得。 据以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2015年电梯保养作业报告、电梯保养合同证明了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证据三:调查笔录证明了本案的违法所得。 根据查明的事实,经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拟给予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1日,本局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丽监罚告字〔2015〕24号),告知了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你公司是初次违法;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如实提供有关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 2015-12-08 | ||
(丽)质监罚字〔2015〕24号 | 市质监局 | 根据日常监察,2015年10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会同莲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来到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丽水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查阅了你公司的电梯维保记录,发现你公司负责维保的丽水清华园宾馆有限公司的两台电梯(出厂编号:2010-K-01511和2010-K-01512)维保记录(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10月7日)中,部分季度和半年保养记录缺失。经初步调查,上述两部电梯应做半年(6月)和第三季度(9月)保养作业,你公司仅做了半月保养作业。2015年11月4日,本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事实如下:上述两部电梯的年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第一季度保养作业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应于6月和9月开展的半年和第三季度保养作业,由于维保人员更替,新维保人员误做了半月保养作业,仅在2015年7月做了第二次季度保养作业,遗漏了半年保养作业。你公司就上述2部电梯共收取6000元/年保养费用,无净利润,本案无违法所得。 据以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2015年电梯保养作业报告、电梯保养合同证明了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事实。 证据三:调查笔录证明了本案的违法所得。 根据查明的事实,经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拟给予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1日,本局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丽监罚告字〔2015〕24号),告知了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你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你公司是初次违法;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如实提供有关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公司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 2015-12-08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2083414 | AOLIDA | 机械设备 | 7 | 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排版完成 | 2013-01-22 |
![]() | 10359581 | 奥立达 | 机械设备 | 7 | 商标已注册 | 2011-12-27 |
![]() | 5801829 | 奥立达 | 机械设备 | 7 | 商标已注册 | 2006-12-22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204549669U | 实用新型 | 2015-08-12 | 电梯填缝板控制电路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李美光;傅军平;童桢晶 |
CN206126599U | 实用新型 | 2017-04-26 | 一种钢带电梯轿底结构 | 卷扬;提升;牵引 | 阮大为;何立平 |
CN206126552U | 实用新型 | 2017-04-26 | 一种垂直类电梯轿架螺纹式斜拉杆组件 | 卷扬;提升;牵引 | 何立平;阮大为;祝长青 |
CN203833412U | 实用新型 | 2014-09-17 | 防止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系统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方启华;许寨红;李维武;王世红;夏邦强 |
CN205772628U | 实用新型 | 2016-12-07 | 一种无机房电梯的轿顶轮减震结构 | 李齐良;周健军;王亮;何波 | |
CN201313771Y | 实用新型 | 2009-09-23 | 无机房类载货电梯 | 卷扬;提升;牵引 | 沈寅 |
CN203833409U | 实用新型 | 2014-09-17 | 一种防止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方启华;许寨红;李维武;王世红;夏邦强 |
CN201313772Y | 实用新型 | 2009-09-23 | 无齿轮无机房电梯 | 卷扬;提升;牵引 | 倪赛忠 |
CN204675559U | 实用新型 | 2015-09-30 | 一种电梯轿厢停车填缝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李美光;傅军平;童桢晶 |
CN204549686U | 实用新型 | 2015-08-12 | 车辆运载电梯的红外线呼叫系统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黄利洪;李维武;许寨红;董金富;夏邦强 |
CN103086225A | 发明公布 | 2013-05-08 | 电梯防溜车保护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李政强;伍显周 |
CN303958491S | 外观设计 | 2016-12-07 | 电梯操作人机界面板 | 周健军;王亮;何波;李齐良 | |
CN203881894U | 实用新型 | 2014-10-15 | 一种电梯随行电缆检测装置 | 测量;测试 | 周健军;方启华;许寨红;李维武;王世红;夏邦强 |
CN205953316U | 实用新型 | 2017-02-15 | 一种自动扶梯楼层板防翻转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方启华;周健军;李维武;许寨红 |
CN206126611U | 实用新型 | 2017-04-26 | 一种防脱槽地坎及地坎滑块结构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陶忠潮;沈寅;蒋林祥 |
CN203419654U | 实用新型 | 2014-02-05 | 配合无机房电梯紧急救援时电梯状态指示器的感应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王正明 |
CN205838430U | 实用新型 | 2016-12-28 | 一种电梯抱闸检测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黄利洪;乐先玉;董金富 |
CN103086225B | 发明授权 | 2016-01-20 | 电梯防溜车保护装置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李政强;伍显周 |
CN205294523U | 实用新型 | 2016-06-08 | 一种电梯显示器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黄利洪;许寨红;李维武 |
CN104803268A | 发明公布 | 2015-07-29 | 一种电梯轿厢停车无缝接口系统 | 卷扬;提升;牵引 | 周健军;李美光;傅军平;童桢晶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宁波科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08 | (2016)浙0182民初2844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余正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1-28 | (2016)浙0182民初4316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潘海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1-28 | (2016)浙0182民初4317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新疆昌吉汇京昌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2 | (2016)浙0182民初2429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昌吉市汇京昌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2 | (2016)浙0182民初2426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河南合众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3-25 | (2015)杭建执民字第3273号之一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芜湖三联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5-10 | (2015)杭建执民字第3275-1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临汾市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2-12 | (2016)浙0182民初5059号 |
艾保国、王长根等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12-12 | (2016)浙0182刑初00429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与邵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2-19 | (2016)浙0182民初4832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 沈寅 | 建德市大洋镇三河建兰路18号 | 100% |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丁松茂 | 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126号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长沙县泉塘街道办事处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时代星城2栋1301室 | 2013-08-28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 | 中国 上海 上海市松江区 张泾路1339弄 |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九江服务部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86号侨泰综合楼606房号 | 2014-04-08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正达阳光城20幢501室 | 2016-08-10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静安分公司 | 中国 上海 上海市松江区 张泾路1339弄 |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甘泉路81号沃野花园商办楼B-1106 | 2014-09-22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76号3-39 | 2015-03-31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76号3-39 |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8层20号 | 2014-04-01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鼎杰兴都汇商务中心5幢6层609号 | 2014-12-2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 浙江省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开发大道129号 | 2014-03-19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团结村K-50地块福星惠誉国际城第8幢1单元1408号 | 2016-03-1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 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208号12幢302室 | 2010-01-26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香逸公寓3幢101-2室 | 2009-12-18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 苍南县灵溪镇东仓小区10幢一单元208室 | 2014-09-12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体育场路38号 | 2009-12-09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嘉兴市纯高国际现代商务花园11号 | 2010-09-26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慈溪市浒山街道剑山路47弄6号 | 2009-12-17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温州火车站站南商贸城E幢1905室 | 2014-08-26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建德市大洋镇三河村 | 2005-04-07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温岭市泽国镇景观花苑4幢102室 | 2009-12-22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547号(长飞小区108栋1门7楼1号) | 2012-01-11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 | 安徽省铜陵市联盟大厦20楼 | 2017-03-13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86号侨泰综合楼606室 | 2014-04-02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 建德市大洋镇三河村 | 2005-04-07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D区D3栋(E)9层7号 | 2019-05-20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C号楼11207 | 2020-12-10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1838房 | 2020-11-30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与福禄路新农连邦大厦13层1312号 | 2020-04-27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鲁大道融策中心1单元2110 | 2020-10-21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7号鑫明商务606(注册地址) | 2018-12-2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18号1楼D-29(注册地址) | 2017-05-2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1号辉映江山一期6#楼305#(注册地址) | 2016-11-1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南魁星路哈佛园4栋06、202(注册地址) | 2017-05-2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田阳分公司 | 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阳光家园11幢1、2单元1层SD1102号(注册地址) | 2017-10-23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107号景海豪庭2幢1层9号商铺(注册地址) | 2022-10-14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工行新村小区3号楼22层2号(注册地址) | 2016-11-18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石阡办事处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汤山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北塔大道273号(注册地址) | 2016-08-23 00:00:00.000 |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一马路西中华浴城3楼1号(注册地址) | 2017-03-28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