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千金镇工业园区 -
- 固定电话:
- (0572)
- 经理:
- 姚连根
- 邮政编码:
- 313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2-336552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
- 简称:
- 飞顺丝绸
- 主要经营产品:
- 许可经营项目:白厂丝制造(浙江省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 一般经营项目:丝织品织造加工(干织) , 销售 , 丝绵加工 , 销售 , 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批发 , 零售 ,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 经营范围:
- 白厂丝制造;丝织品织造加工(干织)、销售;丝绵、蚕丝被加工、销售;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批发、零售;鲜茧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504000026935
- 发证机关: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核准日期:
- 2016-01-07
- 经营期限:
- 2040-01-11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0年01月12日
- 所属行业:
- 丝绸系列面料 » 南浔区丝绸系列面料
- 所属城市黄页:
- 湖州企业网 » 南浔区 » 南浔区千金镇
- 顺企编码:
- 27071026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姚连根 | 100% | 人民币50万元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出资方式备案 | 姓名: 姚连根; ; 出资形式: 货币; | 姓名: 杨金良; ;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马新根; ; 出资形式: 货币; | 2020-12-21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姚连根; ; ; [新增] | 姓名: 杨金良; ; ; [退出] 姓名: 马新根; ; ; [退出] | 2020-12-21 |
章程备案 | - | - | 2020-12-2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姚连根;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姚连清; : ; 职位: 监事; [新增] | 姓名: 姚连根;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杨丽琴; : ; 职位: 监事; [退出] | 2020-12-21 |
出资比例备案 | 姓名: 姚连根; ; ; | 姓名: 杨金良; ; ; 姓名: 马新根; ; ; | 2020-12-21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0-12-21 |
出资日期备案 | 姓名: 姚连根; 出资日期: 2030-12-31; | 姓名: 杨金良; 出资日期: ; 姓名: 马新根; 出资日期: ; | 2020-12-21 |
多证合一备案 | -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2020-12-14 |
经营范围变更 | 白厂丝制造;丝织品织造加工(干织)、销售;丝绵、蚕丝被加工、销售;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批发、零售;鲜茧收购;加气混凝砌块及混凝板材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白厂丝制造;丝织品织造加工(干织)、销售;丝绵、蚕丝被加工、销售;茧丝副产品及绢纺半成品批发、零售;鲜茧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1-09 |
多证合一备案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 2018-01-09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姚连根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杨丽琴 | 监事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浔环罚﹝2015﹞4号 | 区环保局 | 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浔环罚﹝2015﹞4号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5年5月13日,对你单位“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实施的丝织品织造项目,未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立案当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无污染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检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14mg/L。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基本情况; 2、调查询问笔录1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勘察图1份、现场照片6张及检测报告1份,证明你单位实施的丝织品织造项目,未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无污染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14mg/L的事实。 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 对于你单位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6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你单位享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的权利,你单位于6月23日提交了书面的陈述申辩意见,并辩称你单位属民政福利企业转股份制企业,有残疾工人40余人,因缫丝行业主要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等大幅上涨,而产品价格大幅下降,造成该行业大面积亏损,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极大困难,因此要求免于处罚。 经我局审查并经现场勘查核实后认为,你单位在此期间未停止生产和落实完成整改,该项目仍处于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产而继续违法生产的现状,故你单位请求减免处罚,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现根据你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措施等情节,依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55000(伍万伍仟)元整。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南浔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浔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 2015-07-09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6183494 | 蚕花公主 PRINCESS CANHUA | 布料床单 | 24 | 驳回复审评审实审裁文发文 | 2015-01-19 |
![]() | 16183494 | 蚕花公主 PRINCESS CANHUA | 布料床单 | 24 | 驳回复审评审实审裁文发文 | 2015-01-19 |
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与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4-26 | (2016)浙0503行审00106号 |
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与湖州飞顺丝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4-26 | (2016)浙0503行审00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