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465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28日07时15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北黄避岙高速口接到高速交警移交的关于浙BF3507大型客车在S19高速象山服务区内接到乘客上车的违章案件,我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为象山至江西万年的省际班车,该车当时时由陈计强驾驶,车上载有52名乘客,这些乘客都是去江西万年的,其中12名乘客是在象山客运中心买票上车的,该车的行车路单上也注明了该车的出站人数是12人,其余乘客都是在象山服务区乘上该车的。驾驶员当场提供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证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上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该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陈计强系该公司驾驶员。该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6-09-05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466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28日07时15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北黄避岙高速收费站接到高速交警移交的关于浙BF3507大客在S19高速象山服务区内接载乘客上车的违章案件。在调查这个站外揽客案件时执法人员发现浙BF3507车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经营线路为象山至江西万年,核准的班次每天为0.5班。而浙BF3507车在2016年08月21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天从象山客运中心发班前往江西万年,有车辆GPS轨迹为证。该车车主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该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6-09-05 |
鄞运罚决字[2015] 第*号 | | 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1月16日8时40分,宁波市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绕城高速横街高速口巡查时,发现浙B.F3845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家卫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该车业户为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经营范围是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线路象山至枣庄,当天该车驾驶员陈卫家驾驶该车从象山发车驶往山东枣庄,在途经绕城高速横街高速口时上了六名乘客,当时车上共计三十七名乘客,其于三十一人是在象山上的。因此,该车经营者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包车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1-22 |
鄞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75115100608号 | | 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4月20日09时41分,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雅戈尔动物园巡查时,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受委托人郑宏武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该车的经营范围是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当天该车驾驶员段永省驾驶浙B.F3561客车从象山石浦载四十三名乘客开往雅戈尔动物园,车上的乘客都是象山东方旅行社的游客,由象山东方旅行社和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联系并结算运费,来回包车费为壹仟陆佰元整,驾驶员段永省无法当场出示本趟包车相关的包车手续。因此,该车经营者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4-24 |
鄞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75116000084号 | | 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4月09日09时57分,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洞桥高速口巡查时,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的业户是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当天,段永省驾驶该车载客53人从象山开往江西万年,途经洞桥高速口,因无法当场出示相应的路单,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执法人员闻仲欢、连王勇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4-11 |
鄞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75116100351号 | | 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4月10日09时55分,鄞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洞桥高速口巡查时,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的业户是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当天,段永省驾驶该车载客五十三人从象山开往江西万年,洞桥高速口不在该车核定的线路内。因此,该车经营者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4-11 |
慈运罚决字[2015] 第3302825115100131号 | | 慈溪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2月10日06时40分左右,我所执法人员在慈溪市西站附近329国道旁巡查时,发现浙B.F4319客车停靠在路边上客,有违章嫌疑,于是上前示证检查,经调查后证实,该车属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由李健驾驶从象山开往赤壁,在慈溪西站上客4人,车上共有乘客23人,车费每人350元,都是前往湖北赤壁。该车的经营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核准线路是象山—赤壁。当事人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已扰乱了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2-13 |
湖运罚决字[2014] 第3305004120140282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4年05月12日15时15分,浙B.F3845客车, 途经杭宁高速湖州北收费站,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视频抓拍取证。经查,该车为客运大巴,该车在途径杭宁高速湖州北出口时在出口广场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下客2人。根据 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 | 2015-01-04 |
甬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03115100343号 |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18日09时59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慈海北路路政骆驼中队门口巡查时,发现浙B.F4319卧铺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万昌文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是象山至赤壁的客运班车,该车发车路单显示乘客为零人,当时车上有六位乘客,这些乘客都是宁波客运中心站旁的东方宾馆上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5-26 |
甬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03115100387号 |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03日10时05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慈海北路巡查时,发现浙B.F4319卧铺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李健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为象山至赤壁的省际客运班车,当天该车在接受执法人员检查时车内有乘客五人,当车次的路单显示该车在发车时车内乘客为零人,五位乘客均是在站外上客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5-06-18 |
镇运罚决字[2015] 第*号 | | 宁波市镇海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1月22日10时20分左右,经群众举报车辆浙B.F4316大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宁波市镇海区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前往慈海北路清水湖村公交车站附近巡查,发现违章车辆浙B.F4316大客车,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法人员并向驾驶员汪进良出示了执法证件,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汪进良驾驶该车载客壹拾叁名从象山开往赤壁。经执法人员核实相关证件,发现该车是象山往返赤壁的省际临时客运班车,当时车上有乘客壹拾叁名,而驾驶员现场出示路单显示人数为零人,其余乘客都是在象山沿途招揽上车的,与该车驾驶员约定目的地都是到赤壁,车费为每人贰佰多元。经对受委托人吴浩制作询问笔录并签字确认后证实,当事人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的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也给道路运输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1-27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104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1月23日08时55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戴港高速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B.F3851客车有违章嫌疑。经查,该车当时由营明响驾驶,车上载有37名乘客,包车合同上预约乘客为33名,从象山载往安徽宿州。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和从业资格证。据驾驶员营明响陈述,该车乘客分几个地点上车,其中在象山港路上车的4名乘客不是包车合同里面约定的乘客,是沿途招揽上车的。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2-05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1月16日15时56分我所接到宁波市道路运输证管理局的一张督办单:陈国辉等2人投诉浙BF4316等四辆客车违规经营,它们像打游击战一样在城西客运站周边的隐蔽处和骆驼镇山外山,荣骆路公交站旁等地上下客,要求有关部门严查。接到投诉,我所立即展开调查,2015年1月18日该辆浙BF4316大客车在宁波保国寺路段上客10人,而该辆浙BF4316大客车(浙交运管客字330225500398)是象山到赤壁的省际班车客运,起点是象山县客运中心,终点是赤壁客运中心,省际班车是不允许在站外组织乘客乘车的。因此,该行为属于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1-28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1月16日13时0分,接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督办单,陈国辉等2人投诉湖北省赤壁市至浙江象山县对向营运的鄂L66388、鄂L63899和象山县至赤壁的浙BF4316、浙BF4319四辆客车长期违规经营,未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事项:经杭甬高速、甬台温高速(直达)。而是像游击战一样在城西客运站周边的隐蔽处和骆驼镇山外山、荣骆路公交站旁等地上下旅客。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汪大军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该浙BF4319大客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2015年1月15日09时55分在宁波荣骆路公交站地段接客上车,载上了12名乘客,准备运送到湖北赤壁。该车的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起点是象山县客运中心,讫点是赤壁市客运中心,宁波的核准载客站点是宁波城西客运站,而该车在宁波荣骆路公交站地段随意组客。该行为属于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1-28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107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2月04日08时0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戴港高速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B.F3507客车有违章嫌疑。当时该车由张计强驾驶,车上载有53名乘客,从象山载往江西万年。驾驶当场提供出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和线路标志牌(象山到万年的客运班车),但是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门检出站路单。该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2-05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146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2月06日08时1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戴港收费站春运值勤点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章嫌疑,当时车上载有50名乘客。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件和春运加班路单及线路牌,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提供车上乘客车票的票根,驾驶员当场提供了12张乘客的票根,其他乘客在车站外上车的。经查,该车车主是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应忠水是其聘请的驾驶员,车上12名乘客是在客运中心车站内上车,其他乘客都是在爵溪上车的,而该车是象山到万年的省际班车,是不允许在站外上客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5-02-28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632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7月03日17时5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戴港收费站巡查时,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戴港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B.F3845客车有违章嫌疑。经检查,浙B.F3845客车由驾驶员梁宿乐驾驶,车上载有55名乘客。是从安徽包车到象山。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及本人的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但是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有效的包车标志牌和包车合同等包车手续。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梁宿乐制作询问笔录后发现:该浙B.F3845客车(运输证号:330225500622)车主是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梁宿乐是聘用驾驶员。当时该车载有55名乘客从安徽包车到象山,但是这趟包车不能出示包车合同、包车票。因此,该行为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7-06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735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7月17日07时1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天华家具城巡查时,发现浙B.F3845客车有违章嫌疑,经拦停该车检查发现当时由梁宿乐驾驶,车上载有的16名成人和4名小孩均在象山县天华家具城附近上车,是从象山去往安徽宿州的。驾驶员当场提供了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和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当时该车还停靠在天华家具城地段,并未发车。经对驾驶员梁宿乐、被委托人李鸿贤、乘客张曼利和郭猛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浙B.F3845客车长期以组散客的方式从事象山至安徽宿州线的运输,票价150元/人(凭票上车),平均叁天跑一趟,每趟发车时间基本上为早上7点,已历时5、6年了。浙B.F3845客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经营范围系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该行为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四)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 2015-08-14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845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8月25日07时0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丹东街道上吴村地段巡查时,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章嫌疑,经拦停检查,发现该车当时由段永省驾驶,车上有55名乘客,经询问这55名乘客,乘客均在上半河丹阳路地段上车,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经营范围是省际班车客运。经查,该辆浙B.F3561客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段永省是该车驾驶。当时该车载有的55名乘客均在上半河丹阳路段上车,而该辆浙B.F3561客车是象山到万年的省际客运班车,核准的停靠站点是象山客运中心,上半河地段不是该车核准的停靠站点。因此,该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9-21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100852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9月15日05时49分,李先生向96520来电举报:浙BF3845大客车现在天华家具城门组客,已有20多为乘客在车内,票价150元/人,大概6点半左右发车去安徽宿州,李先生声称每天的这个时候多会有车辆在这组客,要求管理部门查处。2015年09月16号06时2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路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反映的情况立即前往天华家具城检查,执法人员到天华家具城后只发现了浙BF3851大客车正装载完客人刚驶离天华家具城,后于06时40分在戴港收费站拦停该车检查,发现该车由营明响驾驶,车上载有54名乘客,都是以每位180元的价格运输到安徽宿州的,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经查,该车车主是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营明响是该公司聘请的驾驶员。该车近段时间一直从事象山至安徽宿州线的运输,平均每两天就从象山运送宿州一趟,收取每位乘客180元的价格。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三)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9-24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047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1月24日08时3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戴港收费站地段巡查时,发现浙B.F350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当时由陈卫国驾驶,车上共载有52名乘客,是从象山运输到江西万年的,该车在象山客运中心上了42名乘客,在象山西门头地段接了10名乘客,该车为象山到江西万年的省际班车,核准的站点是象山客运中心。该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该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 2016-02-05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151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3月21日09时31分,我所接市长电话转:市民来电反映今天上午7点20分从象山客运站发车,9点左右到达奉化市客运站的小型中巴车存在超载现象(超载50%以上),要求查处。经查,该辆浙B.F6001客车(经营范围:县际客运班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王铁峰是其驾驶员。在该趟象山客运中心至奉化的营运中,出站门检的时候是17人,中途在宁海梅林那里上来3位客人。因此,该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4-12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393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7月20日07时1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客运中心地段巡查时,发现浙B.F3851客车有违法嫌疑,经上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拦停检查后发现,该车当时由营明响驾驶,车上载有16名乘客,这些乘客都是以每位150元的价格乘上该车,准备运输到安徽宿州的,驾驶员当场提供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上的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经查,该辆浙B.F3851客车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所有,营明响是该车驾驶员。该车近段时间都是以每位乘客150元(单趟价格)从象山客运中心载客运往安徽宿州,每2天一趟。该车的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是不允许以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营运的。因此,该行为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三)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 2016-07-25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000211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05日06时40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戴港高速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B.F3561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拦停该车亮证检查。当时该车由段永省驾驶,车上载有42名乘客,从象山出发前往江西万年。经核对驾驶员出示的行车路单,路单上显示出站时车上乘客为39人。据驾驶员陈述车上3名乘客是不在车站上车的,是在象山上半河地段上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8-11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000217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05日06时42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戴港高速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B.F3507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拦停该车亮证检查。当进该车由陈计强驾驶,车上载有10名乘客,车上乘客都是在象山港路地段上车的。该车是象山至江西万年的省际班车。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8-11 |
象运罚决字[2016] 第3302255116100468号 |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23日11:29分左右,有人向“12328”举报:浙BF3561(机动车)、浙BF3507、赣E22126(象山至万年班车)客车,每天从爵溪开始组客,沿途再到白石、下半河载客,再从象山北高速口去江西万年,要求管理部门查处。2016年08月28日07时15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北黄避岙高速收费站接到高速交警移交的关于浙BF3507大客在S19高速象山服务区内接载乘客上车的违章案件。在并案调查浙BF3507违章经营时,执法人员调取了该车的GPS车辆轨迹,询问了当班驾驶员陈计强,证实该车于2016年08月12日18时、2016年08月16日19时在爵溪新爵路卸客,而爵溪新爵路是未经核准的停靠站点。该车车主系象山亚西亚客运有限公司。该行为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6-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