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第二大城市、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1302号2幢301、303、304,于2007年08月06日在宁波成立。在齐信年带领下,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8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经营项目:无,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北仑区新碶进港路1302号2幢301、303、304
- 固定电话:
- 0574 0574 27696335
- 经理:
- 齐信年
- 邮政编码:
- 31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396633115 |
座机号码 | 0574-2769633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简称:
- 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
- 主要经营产品:
- 许可经营项目: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 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 , 机动车辆保险 , 责任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无
- 经营范围:
- 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货运代理,国际水路货运代理。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206000004414
- 发证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6-02-04
- 经营期限:
- 2017-08-05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7年08月06日
- 所属行业:
- 集装箱 » 北仑区集装箱
- 所属城市黄页:
- 宁波企业网 » 北仑区 » 北仑区新碶
- 顺企编码:
- 27034843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齐信年 | 90% | 人民币450.0万元 |
齐信章 | 10% | 人民币50.0万元 |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7-8-6 至 | 营业期限: 2007-8-6 至 2017-8-5 | 2017-01-2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8682J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2-04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8682J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2-04 |
住所变更 | 住所: 北仑区新碶进港路1302号2幢301、303、304; 邮政编码: 3158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新碶街道 | 住所: 宁波市开发区汽配园区大碶庙前山路176号; 邮政编码: 3158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大碶街道 | 2015-04-03 |
住所变更 | 住所: 北仑区新碶进港路号幢、、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新碶街道 | 住所: 宁波市开发区汽配园区大碶庙前山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大碶街道 | 2015-04-03 |
注册资本变更 | 500 | 400 | 2014-03-12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货运代理,国际水路货运代理。 | 一般经营项目: | 2014-03-12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齐信章; 出资额: 50; 百分比: 10% 姓名: 齐信年; 出资额: 450; 百分比: 90% | 姓名: 齐信章; 出资额: 40; 百分比: 10% 姓名: 齐信年; 出资额: 360; 百分比: 90% | 2014-03-12 |
注册资本变更 | 2014-03-12 |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齐信章; 出资额: ; 姓名: 齐信年; 出资额: ; | 姓名: 齐信章; 出资额: ; 姓名: 齐信年; 出资额: ; | 2014-03-12 |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齐信年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齐信章 | 监事 |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仑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65115000313号 | 宁波市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5月12日09时09分,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委托齐信章至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对浙B.8A293集装箱牵引车进行二级维护签证,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二级维护有效期至2015年1月9日,但该车实际维护检测日期为2015年2月2日,已超期24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5-05-12 | ||
余公路罚[2015]03(41)10274号 | 余姚市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6月02日 余姚市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任锺、邹斌在S213浒溪线16K+300M进行检查,浙B88210的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车余姚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稽查中队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513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并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7号)的规定,4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3)吨。经调查核实,该车为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人为罗士好。装载货物未知,从请输入货物始发地到请输入货物目的地。本机关于2015年06月09日对当事人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当事人卸载了超限部分货物,有车辆复检单为证。 本机关于2015年06月09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余北公路罚告 03(41)10274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余姚市人民政府或余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2015-06-09 | ||
余公路罚[2015]03(41)10276号 | 余姚市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6月02日 余姚市公路管理段执法人员任锺、邹斌在S213浒溪线22K+500M进行检查,浙B8V392的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车余姚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稽查中队停车场进行检测,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质量49.57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并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7号)的规定,4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57)吨。经调查核实,该车为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所有,驾驶人为孙建波。装载货物未知,从请输入货物始发地到请输入货物目的地。本机关于2015年06月09日对当事人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当事人卸载了超限部分货物,有车辆复检单为证。 本机关于2015年06月09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余北公路罚告 03(41)10276号。当事人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书面确认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已违反了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300元的罚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余姚市人民政府或余姚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直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2015-06-09 |
宁波鸿荣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曹再花、张可雨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开发区 | 2014-01-27 | (2013)甬宁民初字第925号 |
相关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