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昆亭 -
- 固定电话:
- 0574-86088455
- 经理:
- 刘建国
- 电子邮件:
- lxqt62@163.com
- 邮政编码:
- 3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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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lxqt62@163.com |
座机号码 | 0574-8608845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
- 简称:
- 北仑欧绿乙炔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年产:溶解乙炔1124吨、工业瓶装氧气1306吨;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剧毒化学品除外);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有毒气体)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除剧毒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外)批发、零售;溶解乙炔气瓶检验(以上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206000037366
- 发证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8年07月24日
- 所属行业:
- 乙丙橡胶 » 北仑区乙丙橡胶
- 所属城市黄页:
- 宁波企业网 » 北仑区 » 北仑区春晓镇
- 顺企编码:
- 9008738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唐旭东 | 96% | 人民币9600.0万元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厂(普通合伙) | 4% | 人民币400万元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唐旭东 | 张莉荣 | 2022-07-07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07-07 |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唐旭东; ; ; 企业名称: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厂(普通合伙); ; ; | 姓名: 唐旭东;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厂(普通合伙); ; 百分比: .%; | 2022-07-0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唐旭东;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王一群; : ; 职位: 监事; 姓名:唐旭东;:;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张莉荣;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姓名: 王一群; : ; 职位: 监事; 姓名:唐旭东;:;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2022-07-07 |
章程备案 | - | - | 2022-07-0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张莉荣;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姓名: 王一群; : ; 职位: 监事; 姓名:唐旭东;:;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唐旭东;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王一群; : ; 职位: 监事; 姓名:唐旭东;:; 职位: 财务负责人; | 2022-06-02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06-02 | ||
章程备案 | - | - | 2022-06-02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唐旭东;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厂(普通合伙); ; 百分比: .%; | 姓名: 唐旭东;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厂(普通合伙); ; 百分比: .%; | 2022-06-0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莉荣 | 唐旭东 | 2022-06-02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唐旭东 | 执行董事 |
王一群 | 监事 |
王波 | 总经理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甬运罚决字[2016] 第3302003116000046号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2月25日10时50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荣吉西路与申明亭路路口巡查时,发现浙B.80B62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陆武杰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上装载的氧气瓶、氮气、二氧化碳瓶超出栏板高度,因此,该行为属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认定以上违章事实的依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6-02-25 | ||
甬运罚决字[2016] 第3302003116000166号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06日09时55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东昌路中国加油站旁巡查时,发现浙B.8L353自卸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秦建伟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装载了壹佰瓶氧气瓶和三十瓶乙炔,该车装载的氧气瓶超过了栏板高度三层,上述行为属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认定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影像材料一份。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2016-08-02 | ||
甬运罚决字[2016] 第3302003116000167号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蛟川高速口巡查时,发现浙B.8L353自卸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秦建伟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取得道路运输证,但是该车驾驶员没有携带道路运输证,上述行为属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认定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影像材料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2016-08-01 | ||
甬运罚决字[2016] 第3302003116000174号 | 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03日09时45分,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宁波329国道巡查时,发现浙B.3TX80自卸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制作了现场笔录,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薛太兴的陈述制作询问笔录后证实:该车车主为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该车车上装有二十五瓶二氧化碳和三瓶乙炔危险气瓶,司机无法出示该车运输危险气瓶的电子路单,上述行为属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认定上述违法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2016-08-04 | ||
甬仑环罚字〔2016〕20号 | 区环保局 |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甬仑环罚字〔2016〕20号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6000037366 组织机构代码:67766063-3 法定代表人:唐旭东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昆亭 违法行为发生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昆亭 根据举报,我局于2016年4月19日在执法中发现,你公司厂界东侧电石渣堆场因防雨、防扬散、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导致周边河道污染。2016年4月20日,我局对你公司的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现查明以下事实:你公司厂界东侧设置有500吨电石渣堆场,现场防雨、防扬散、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导致堆场外渗碱性废水通过小沟流入南侧河道。 我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规定。具体有以下证据证明: 1、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唐旭东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公司的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唐旭东确认的2016年4月19日的现场勘察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厂界东侧设置有电石渣堆场,该堆场防雨、防扬散、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导致废水外渗并通过小沟流入南侧河道的现场情况; 3、法定代表人唐旭东确认的2016年4月20日制作的调查笔录1份及现场照片4张,证明你公司厂界东侧设置有500吨电石渣堆场,现场防雨、防扬散、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导致堆场外渗碱性废水通过小沟流入南侧河道的事实 ; 4、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仑环检(2016)水字第015号”检测报告1份,证明你公司小沟内废水PH值呈强碱性的事实; 5、《关于宁波市北仑区欧绿乙炔制厂200m3/h溶解乙炔及20m3³液氧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仑环[2005]55号)《关于宁波市北仑区欧绿乙炔制厂200m3/h溶解乙炔及20m3液氧分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仑环验[2007]55号)文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公司欧绿乙炔制造厂200m3/h溶解乙炔及20m3液氧分装项目批复意见和验收的情况。 鉴于以上事实,2016年4月26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仑环告字[2016]20号),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 案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违反本规定,有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和《宁波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我局责令对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拾万元整。 | 2016-05-16 | ||
仑运罚决字[2014] 第*号 | 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4年12月02日9时15分,我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北仑戚家山街道滨海快速路实施道路运输检查过程中,在恒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旁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B.87498普通货车有违章嫌疑,经过检查发现该危险品车辆未暗黑找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执法人员龚哲能、张海波发现。根据 处以《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 2015-01-06 | ||
仑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65115000158号 | 宁波市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3月16日13时20分,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来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对浙B.83J71车进行二级维护签证, 我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其二级维护卡时,发现该车二级维护卡有效期至2015年2月18日,已经超期一个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5-03-16 | ||
仑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65115000516号 | 宁波市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8月26日15时40分,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来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对浙B.8B199车进行二级维护签证,我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其二级维护卡时,发现该车二级维护卡有效期至2015年8月2日,其实际检测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已经超期16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5-08-26 | ||
仑运罚决字[2015] 第3302065115000701号 | 宁波市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委托人来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对浙B.8A171车进行二级维护签证,我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查验其二级维护卡时,发现该车二级维护卡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8日,其实际检测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已经超期28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5-11-30 | ||
镇运罚决字[2016] 第3302115116100131号 | 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12日11时30分,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安全稽查大队运管执法人员在镇海庄南公路巡查时,发现浙B.8A183自卸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宋海生驾驶该车装运壹佰贰拾瓶乙炔(乙炔属于危险货物),核查该车相关营运证件发现该车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而驾驶员无法长春出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告示卡,并对该车驾驶员宋海生制作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并由其签字确认后证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2016-08-15 | ||
象运罚决字[2015] 第3302255115000086号 | 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4月14日15时57分,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象山沿海南线大金山隧道口路段巡查时,发现浙B.8L908普通货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由宋海生驾驶,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和车上配备的灭火器,驾驶员当场提供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和车上配备的灭火器,但灭火器的指针指向红色,为无效灭火器。因此,当事人的行为属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15-04-14 | ||
定运罚决字[2016] 第3309025116100119号 | 定海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26日13时53分,定海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定海鸭蛋山轮渡码头巡查时,发现一辆由张关雨驾驶的浙B.88689危险品货车正在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经查,该驾驶员无法当场出示该车本次的电子路单及纸质路单。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16-09-07 | ||
定运罚决字[2016] 第3309025116100120号 | 定海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9月01日08时42分,定海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定海鸭蛋山码头检查时,发现一辆由张关雨驾驶的浙B.8H018危险品货车,经查,该车出示的电子路单显示(电子路单号为:0050-201608310002-4813617)驾驶员为潘华庚,与实际驾驶员张关雨不符,押运员为李杰,与实际押运员陶兴勤不符,该车驾驶员张关雨驾驶浙B.8H018自卸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 | 2016-09-07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105621470A | 发明公布 | 2016-06-01 | 一种电石粉废料的再利用方法 | 无机化学 | 唐旭东;王一群;王金伟;王一丰;王维维;石纪雅 |
CN105697833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乙炔气体稳压阀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唐旭东;王一群;王金伟;王一丰;王维维;石纪雅 |
CN105694973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利用电石粉制备乙炔的方法 |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 唐旭东;王一群;王金伟;王一丰;王维维;石纪雅 |
CN105623737A | 发明公布 | 2016-06-01 | 一种乙炔发生器 |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 唐旭东;王金伟;王一群;王维维;王一丰;石纪雅 |
CN105692949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电石废水处理装置 |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 唐旭东;王金伟;王一群;王维维;王一丰;石纪雅 |
CN105692621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电石专用吊桶 | 无机化学 | 唐旭东;王金伟;王一群;王维维;王一丰;石纪雅 |
CN105688557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乙炔净化装置 | 唐旭东;王金伟;王一群;王维维;王一丰;石纪雅 | |
CN105692439A | 发明公布 | 2016-06-22 | 一种乙炔吊桶提升机 | 卷扬;提升;牵引 | 唐旭东;王一群;王金伟;王一丰;王维维;石纪雅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赵财富与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1 | (2016)浙0206民初2546号 |
李某犯盗窃罪、抢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7-22 | (2016)浙0206刑初529号 |
钟某犯盗窃罪杨某犯窝藏、包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7-22 | (2016)浙0206刑初495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北仑中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1 | (2016)浙0206民初3979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与华东工业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2-17 | (2016)浙0206民初157号 |
徐善豹与徐芳元、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2-27 | (2016)浙0211民初3119号 |
蔡闵闵、王某甲等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3-08-12 | (2013)甬仑民初字第1540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与宁波升科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2-11 | (2014)甬仑梅商初字第43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岱山县海舟修造船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5-08-19 | (2015)舟岱执民字第337-2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与宁波市五星电梯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5-04 | (2015)甬仑执民字第2392号 |
宁波市北仑欧绿乙炔制造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
宁波市隆兴气体有限公司 | 唐旭东 | 奉化市松岙镇湖头渡村 | 60.7656% |
宁波九龙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 唐旭东 | 镇海区九龙湖镇三星工业区(长石村) | 73.8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