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情况简介
“天行健”出自《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卦)。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应刚毅坚卓,发愤图强;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
青岛天行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4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陆运运输企业,在国内有多家分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公司网络体系。我司共有大,中,小型海关监管厢式货车80余辆,对这些车辆的管理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标准。公司现有员工(包括司机)100多名,经过10年的奋斗打拼,目前已成长为一家青岛机场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型陆路运输物流企业。公司具有海关监管资质,已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并与国内多家知名物流公司保持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设有监控部,业务部,空运部,陆运部,财务部、监管车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倡导厚德载物的理念,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流通领域的运作,以系统化规范化、网络化为核心,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公司对物流业具有一套先进的专业操作经验,以客户供应链现状与发展为方针,以安全、快捷、可靠为原则,为客户设计科学优化的物流运作方案。并对物流运作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以北斗监控,路径规划等先进技术手段。确保客户运输任务和公司信誉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公司所指定的运输路线Zui优、货物组合Zui合理、物流成本Zui低等目标。
天行健一直以来都以“虚心检讨、精益求精、敬业守信、挑战创新”的理念来指导自身的工作行为,有雄心、也有信心将天行健建立成的物流企业。立志建立一个开放的平台,向现代化物流经营管理迈进。
管理人员简历需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联系电话,发往邮箱:3261753798@qq.com,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0999936。
驾驶员简历需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联系电话,发往邮箱:1649972667@qq.com,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7705322128。
“天行健”出自《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卦)。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应刚毅坚卓,发愤图强;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
青岛天行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4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陆运运输企业,在国内有多家分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公司网络体系。我司共有大,中,小型海关监管厢式货车80余辆,对这些车辆的管理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标准。公司现有员工(包括司机)100多名,经过10年的奋斗打拼,目前已成长为一家青岛机场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型陆路运输物流企业。公司具有海关监管资质,已于2014年在新三板挂牌并与国内多家知名物流公司保持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设有监控部,业务部,空运部,陆运部,财务部、监管车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倡导厚德载物的理念,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流通领域的运作,以系统化规范化、网络化为核心,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公司对物流业具有一套先进的专业操作经验,以客户供应链现状与发展为方针,以安全、快捷、可靠为原则,为客户设计科学优化的物流运作方案。并对物流运作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以北斗监控,路径规划等先进技术手段。确保客户运输任务和公司信誉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公司所指定的运输路线Zui优、货物组合Zui合理、物流成本Zui低等目标。
天行健一直以来都以“虚心检讨、精益求精、敬业守信、挑战创新”的理念来指导自身的工作行为,有雄心、也有信心将天行健建立成的物流企业。立志建立一个开放的平台,向现代化物流经营管理迈进。
管理人员简历需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联系电话,发往邮箱:3261753798@qq.com,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0999936。
驾驶员简历需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联系电话,发往邮箱:1649972667@qq.com,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7705322128。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3-09-24 | (2013)南商初字第20747号 |
吴万龙与金福海、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12-03 | (2013)即民初字第4174号 |
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3-09-24 | (2013)南商初字第20747号 |
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仝建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 2014-08-22 | (2014)汝执字第222号 |
青岛天行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守肖、徐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诸城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05-26 | (2014)莲民交初字第1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