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地址位于京津走廊上的明珠城市廊坊,霸州市裕华路535号,于1949年10月01日在廊坊成立,我单位主要提供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发送《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传唤有关人员,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并进行审查把关,对贯彻执行办法,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安全操作,安全生产;负责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消防设施的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督促城建,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负责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及时地进行火灾统计;负责抓好消防队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同时,对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和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处理火灾事故,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援,积极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霸州市裕华路535号 -
- 固定电话:
- (0316)
- 队长:
- 李小正
- 邮政编码: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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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 简称:
- 公安消防大队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被检查单位或者居民发送《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传唤有关人员,督促整改火险隐患;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办法和技术标准并进行审查把关,对贯彻执行办法,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安全操作,安全生产;负责监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设计防火的有关规定,对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消防设施的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督促城建,公用等部门建设、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负责按照规定的标准准确、及时地进行火灾统计;负责抓好消防队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训练,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同时,对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和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处理火灾事故,全力参加灭火以外的各种抢险救援,积极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营业执照号码:
- 12131081MB0N880586
- 发证机关:
- -
- 法人类型:
- -
- 地区编码:
- 131081
- 组织机构代码:
- MB0N8805-8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1949年10月01日
- 注册资本:
- - (万元)
- 所属行业:
- 消防器材 » 霸州市消防器材
- 所属城市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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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企编码:
- 22937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