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中心简介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东北第一大城市,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都的沈阳,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2号,于1949年10月01日在沈阳成立,我中心主要提供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开展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技术指导。负责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分析和应用。负责开展医学科技交流,负责各级各类执业医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措施、技术标准,推进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计生指导服务;负责组织、指导、订购发放计划生育药具。负责组织、宣传无偿献血和互助金返还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管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市管保健对象及公务员大病的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负责市管保健对象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2号 -
联系人:
范俐娟
邮政编码: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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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简称:
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主要经营产品:
未提供
经营范围:
(一)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二)负责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开展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三)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业技术指导。(四)负责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分析和应用。(五)负责开展医学科技交流,负责各级各类执业医师培训工作(六)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措施、技术标准,推进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计生指导服务;负责组织、指导、订购发放计划生育药具。(七)负责组织、宣传无偿献血和互助金返还工作。(八)负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九)负责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管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市管保健对象及公务员大病的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负责市管保健对象的日常医疗保健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营业执照号码:
12210102MB1856978H
发证机关:
沈阳市和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法人类型:
-
地区编码:
210102
组织机构代码:
MB185697-8
经营期限:
永久
经营状态:
在业
成立时间:
1949年10月01日
注册资本:
- (万元)
所属行业:
卫生 » 和平区卫生
所属城市黄页:
沈阳企业网 » 和平区
顺企编码:
22940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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