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公证处,办公室地址位于年轻而充满魅力的城市清远,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30号,于1949年10月01日在清远成立,我单位主要提供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1、证明经济合同协议;2、证明继承权、财产赠与;3、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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