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文物管理所,办公室地址位于牡丹之乡、武术之乡菏泽,郓城县东门街43号,于1949年10月01日在菏泽成立,我单位主要提供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业务范围:登记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向本级人民政府呈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具体负责其“四有”工作;依法审批及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文物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群众性保护组织,聘任保护员,与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签订文物使用责任书,指导、监督其工作;制定并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每季度巡视、检查一次本行政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检查、监督所属的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违法案件;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呈报新补充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资料”;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郓城县东门街43号 -
- 固定电话:
- (0530)
- 联系人:
- 杨涛
- 邮政编码:
- 2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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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郓城县文物管理所
- 简称:
- 文物管理所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业务范围:(1)登记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2)向本级人民政府呈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并具体负责其“四有”工作;(3)依法审批及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文物行政许可事项;(4)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的群众性保护组织,聘任保护员,与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签订文物使用责任书,指导、监督其工作;(5)制定并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6)每季度巡视、检查一次本行政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7)检查、监督所属的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8)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违法案件;(9)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呈报新补充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资料”;(10)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 营业执照号码:
- 12371725495430052D
- 发证机关:
- 郓城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
- 地区编码:
- 371725
- 组织机构代码:
- 49543005-2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1949年10月01日
- 注册资本:
- - (万元)
- 所属行业:
- 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郓城县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所属城市黄页:
- 菏泽企业网 » 郓城县 » 郓城县郓城镇
- 顺企编码:
- 23021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