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北区5号地上地国际中心D座1305室,于2016年05月0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30 万元,在资岚波带领下,金兆已经为客户提供了9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北区5号地上地辉煌国际中心D座1305室
- 经理:
- 资岚波
- 邮政编码:
- 10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简称:
- 金兆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110108774721688R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110108
- 组织机构代码:
- 77472168-8
- 核准日期:
- 2016-05-09
- 经营期限:
- 2035-04-29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6年05月09日
- 注册资本:
- 30 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海淀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北京企业网 » 海淀区 » 海淀区上地
- 顺企编码:
- 30544728
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资岚波 | 80% | 人民币24.0万元 |
潘娜 | 20% | 人民币6.0万元 |
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8-08-29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东路3号三层301室 |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2号(国门信诚孵化器1745号) | 2018-07-25 |
投资人 | 资岚波 自然人股东 潘娜 自然人股东 [新增] | 资岚波 自然人股东 陈瑄 自然人股东 [退出] | 2018-05-08 |
营业期限 | - | 30 | 2017-11-21 |
企业名称 | 北京金兆科技有限公司 | 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7-08-04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2号(国门信诚孵化器1745号)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北区5号地上地辉煌国际中心D座1305室 | 2017-08-04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7-08-04 |
投资人 | 陈瑄,自然人股东, [新增] 资岚波,自然人股东 | 陈欣,自然人股东, [退出] 黄巍,自然人股东, [退出] 王峥,自然人股东, [退出] 资岚波,自然人股东 | 2016-05-09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5-09 |
企业名称 | 金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金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16-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