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爱旅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位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重庆,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25幢2-13,于2015年09月08日在重庆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2(万元),在李维娜带领下,爱旅记文化传播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0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学生读后看护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书画、音乐、舞蹈培训*,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25幢2-13
- 经理:
- 李维娜
- 经理手机:
- 18983062900
- 邮政编码:
- 404100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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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898306290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重庆爱旅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简称:
- 爱旅记文化传播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学生读后看护服务(不含寄宿、寄膳;不得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书画、音乐、舞蹈培训(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91500115355632488A
- 发证机关: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编码:
- 500115
- 组织机构代码:
- 35563248-8
- 核准日期:
- 2016-06-02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5年09月08日
- 注册资本:
- 12(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长寿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重庆企业网 » 长寿区
- 顺企编码:
- 31921093
重庆爱旅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李维娜 | 10.8万 | |
刘波 | 1.2万 |
重庆爱旅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 章程备案 | 2022-04-14 |
投资人变更 | 刘波 李维娜 | 刘波 李维娜 | 2019-07-11 |
经营范围变更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视力保健及咨询服务(不含诊疗);销售:保健食品、茶叶、茶具、预包装食品;二(Ⅱ)类医疗器械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视力保健及咨询服务(不含诊疗);销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7-11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信息变更 | 刘波 | 2019-07-11 |
地址变更 |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四路4号28幢1-10 | 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25幢2-13 | 2019-06-12 |
经营范围变更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视力保健及咨询服务(不含诊疗);销售:保健食品。(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学生读后看护服务(不含寄宿、寄膳;不得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书画、音乐、舞蹈培训(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2019-06-12 |
经营范围变更 | 学生读后看护服务(不含寄宿、寄膳;不得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书画、音乐、舞蹈培训(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充气装置广告;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室内装潢、景观设计;销售:玩具、工艺礼品、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农副产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2016-06-02 |
住所变更 | 重庆市长寿区文苑大道1号25幢2-13 |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桃源东路4号1幢2-7-6 | 2016-06-02 |
其他事项备案 | 联络员信息变更 | 联络员信息变更 | 2016-06-02 |
经营范围变更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体育赛事活动(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充气装置广告;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室内装潢、景观设计;销售:玩具、工艺礼品、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农副产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学生读后看护服务(不含寄宿、寄膳;不得从事文化教育、职业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书画、音乐、舞蹈培训(不含专业艺术院校招考科目辅导)(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 2016-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