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北京市海淀区朱房路16号院1号楼地上、地下房第4层418室,于2015年02月26日在北京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 万元 人民币,在王英带领下,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0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朱房路16号院1号楼地上、地下(配套公建)房第4层418室
- 经理:
- 王英
- 邮政编码:
- 10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北京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简称:
- 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110108013002086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5-02-26
- 经营期限:
- 2030-07-01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5年02月26日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 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传媒广电 » 海淀区传媒广电
- 所属城市黄页:
- 北京企业网 » 海淀区 » 海淀区海淀
- 顺企编码:
- 32696025
北京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高峰 | 80% | 人民币40万元 |
王英 | 10% | 人民币5万元 |
王兰芳 | 10% | 人民币5万元 |
北京华兴晨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5-08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1号楼A座二层204 | 北京市海淀区朱房路16号院1号楼地上、地下(配套公建)房第4层418室 | 2021-05-08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1-05-08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2015-02-26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2-26 |
实收资本 | 50 万元( + 400% ) | 10 万元 | 2012-06-13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12年06月17日 | 2012-06-13 |
实缴的出资额 | 高峰 40 自然人股东 王英 5 自然人股东 王兰芳 5 自然人股东 | 高峰 40 自然人股东 王兰芳 5 自然人股东 王英 5 自然人股东 | 2012-06-13 |
实收资本 | 50( + 400% ) | 10 | 2012-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