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学苑(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办公楼19层1901室1单元,于2016年05月30日在北京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 万元,在何国普带领下,兴国学苑已经为客户提供了9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办公楼19层1901室1单元
- 经理:
- 何国普
- 邮政编码:
- 10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10-85280377 |
电子邮箱 | meiyunus@163.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兴国学苑(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简称:
- 兴国学苑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110101MA00110M59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110101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0110M-5
- 核准日期:
- 2016-05-30
- 经营期限:
- 2114-09-24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6年05月30日
- 注册资本:
- 100 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东城区文化艺术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北京企业网 » 东城区
- 顺企编码:
- 33121993
兴国学苑(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何伟 | 95% | 人民币95.0万元 |
何国普 | 5% | 人民币5.0万元 |
兴国学苑(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2号B座2层02-A284室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1506 | 2020-06-12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务;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20-06-12 |
登记管辖变更 | 海淀分局 | 东城分局 | 2020-06-12 |
登记管辖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6-12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1506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办公楼19层1901室1单元 | 2018-03-07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8-03-07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05-30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除演出经纪);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零售工艺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影视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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