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承德,围场镇天宝路179号,于2011年01月18日在承德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在韩立君带领下,东泰房地产开发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4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围场镇天宝路179号(五街八组)
- 经理:
- 韩立君
- 经理手机:
- 15603142992
- 电子邮件:
- cddong@163.com
- 邮政编码: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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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5603142992 |
电子邮箱 | cddong@163.com |
手机号码 | 1853140799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韩立君 | 62.5% | 人民币500.0万元 |
张涛 | 12.5% | 人民币100.0万元 |
张国学 | 12.5% | 人民币100.0万元 |
王银芝 | 12.5% | 人民币100.0万元 |
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联络员备案 | 韩立君 备案手机: | 备案手机: | 2017-11-24 |
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申请人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 2016-12-21 | (2016)冀08执保26号 |
原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合作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7-01-18 | (2016)冀08民初193号 |
原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隆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4-11 | (2016)冀08民初14号 |
罪犯王永犯故意杀人罪减刑裁定书 | 2016-04-28 | (2016)冀08刑更953号 |
原告承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翁兆军、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5-20 | (2016)冀0802民初1015号 |
原告承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翁希志、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5-20 | (2016)冀0802民初1016号 |
原告承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翁鸣、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5-20 | (2016)冀0802民初1013号 |
原告承德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翁丽、被告承德江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承德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5-20 | (2016)冀0802民初1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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