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鹏城深圳,深圳市坪山新区汤坑社区同富西路67号马峦家德工业园二区16栋三楼,于2010年07月07日在深圳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在柳枫带领下,巴马金辰生物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生物制品、家居用品、日用品、服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床上用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
- 巴马金辰生物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生物制品、家居用品、日用品、服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床上用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440307104796547
- 发证机关:
- 坪山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日期:
- 2016-07-20
- 经营期限:
- 2020-07-07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0年07月07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生物制品 » 龙岗区生物制品
- 所属城市黄页:
- 深圳企业网 » 龙岗区 » 龙岗区坪山
- 顺企编码:
- 38170584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欧阳彩云 | 80% | 人民币80.0万元 |
柳枫 | 20% | 人民币20.0万元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备案 | 2018-12-20 | 1900-01-01 | 2018-12-2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执行董事:欧阳彩云 [新增] 监事:柳枫 [新增] 总经理:欧阳彩云 [新增] | 执行董事:柳枫 [退出] 总经理:柳枫 [退出] 监事:欧阳辉 [退出] | 2018-12-27 |
负责人变更 | 股东:; 工商联络员:欧阳彩云; 监事:柳枫; 董事长:欧阳彩云; 法定代表人:欧阳彩云; 股东:; 总经理:欧阳彩云; | 总经理:柳枫; 股东:柳枫; 法定代表人:柳枫; 工商联络员:; 股东:欧阳辉; 监事:欧阳辉; 董事长:柳枫; | 2018-12-27 |
投资人变更 | 股东名称:柳枫、出资额:20( - 60% )、出资比例:20; 股东名称:欧阳彩云、出资额:80、出资比例:80; [新增] | 股东名称:欧阳辉、出资额:50、出资比例:50; [退出] 股东名称:柳枫、出资额:50、出资比例:50; | 2018-12-27 |
负责人 | 欧阳彩云 | 柳枫 | 2018-12-27 |
投资人 | 柳枫 20(万元)20% 欧阳彩云 80(万元)80% | 欧阳辉 50(万元)50% 柳枫 50(万元)50% | 2018-12-27 |
成员 | 欧阳彩云(总经理),柳枫(监事),欧阳彩云(执行董事) | 柳枫(总经理),欧阳辉(监事),柳枫(执行董事) | 2018-12-27 |
指定联系人 | 欧阳彩云 | - | 2018-12-27 |
其他事项备案 | 一照一码换照 | 一照一码换照 | 2016-07-2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 | - | 2016-07-20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欧阳辉 | 监事 |
柳枫 | 执行(常务)董事 |
柳枫 | 总经理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9262922 | 巴马金辰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无效 | 2011-03-25 |
![]() | 9262922 | 巴马金辰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无效 | 2011-03-25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301569404S | 外观设计 | 2011-06-08 | 布料 | 柳枫;欧阳辉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郭金福劳动争议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 2014-03-19 | (2014)粤高法民申字第442号 |
深圳市巴马金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洪英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民 | 2014-06-30 | (2014)粤高法民申字第4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