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是Boa Technology Inc.在中国的***合法代表处,负责与公司代工厂及供应商的联络和对其进行管理、对所有合作品牌工厂的技术支持和品质问题的解决,以及整个大中华区域的市场和销售。
Boa Technology Inc.是2001年创立于美国丹佛的一家科技企业,主要设计、开发及销售Boa品牌的系紧系统,该系统现已广泛应用于高档鞋类、头盔、服装及医疗护具等产品上。目前我司已与全世界超过300家知名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如Nike、Adidas、Under Armour、New Balance、Asics、K2、Burton、The North Face、Ecco、Footjoy、Specializied、Shimano、Salomon等等。公司网址:www.boafit.cn。
Boa Technology Inc.是2001年创立于美国丹佛的一家科技企业,主要设计、开发及销售Boa品牌的系紧系统,该系统现已广泛应用于高档鞋类、头盔、服装及医疗护具等产品上。目前我司已与全世界超过300家知名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如Nike、Adidas、Under Armour、New Balance、Asics、K2、Burton、The North Face、Ecco、Footjoy、Specializied、Shimano、Salomon等等。公司网址:www.boafit.cn。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33区大宝路83号东方明工业城8栋五楼2号
- 固定电话:
- (0755)
- 联系人:
- MARK STANLEY SODERBERG
- 邮政编码:
- 518133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 简称:
- 美国博尔艾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业务联络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440301508101082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核准日期:
- 2015-08-21
- 经营期限:
- 2034-09-14
- 经营状态:
- 已注销
- 成立时间:
- 2011年09月14日
- 公司官网:
- http://www.boafit.com
- 所属行业:
- 研究与试验发展 » 宝安区研究与试验发展
- 所属城市黄页:
- 深圳企业网 » 宝安区
- 顺企编码:
- 39334135
人才招聘
职位名称 | 月薪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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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tomer service coordinator - Korean speaking | RESPONSIBILITIES:Per... | 2022-01-14 | ||
FACTORY SERVICE SPECIALIST | 1-1.5万/月 | 大专以上 | RESPONSIBILITIES:
... | 2021-09-06 |
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 |
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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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 | MARK STANLEY SODERBERG(首席代表) | MARK STANLEY SODERBERG(首席代表) | 2015-08-21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33区大宝路83号东方明工业城8栋五楼2号 | 深圳市宝安区72区留仙三路38号3009室 | 2015-08-21 |
驻在期限 | 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34年9月14日止 | 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4年9月14日止 | 2015-08-21 |
驻在期限 | 从2011-09-14至2034-09-14 | 从2011-09-14至2014-09-14 | 2015-08-21 |
地址变更 | 深圳市宝安区72区留仙三路38号3009室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路西侧冠利达大厦一栋718 | 2013-02-22 |
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MARK STANLEY SODERBERG | 首席代表 |
美国博尔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的行政处罚
深市监罚字[2014]宝1号 | 违反登记管理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属不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行为。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 |||
深市监罚字[2016]宝4号 | 违反登记管理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属不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行为。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