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中国乳都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誉峰一号楼410室,于2010年12月24日在呼和浩特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元,在詹良善带领下,杰意商贸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4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粮油农产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誉峰一号楼410室
- 固定电话:
- 0471-6310665
- 经理:
- 詹良善
- 邮政编码:
- 01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
- 简称:
- 杰意商贸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粮油农产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产品(不含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150103000032820
- 发证机关: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日期:
- 2015-05-27
- 经营期限:
- 2030-12-23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0万人民币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贸易经纪与代理业 » 回民区贸易经纪与代理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呼和浩特企业网 » 回民区 » 回民区中山西路
- 顺企编码:
- 40662413
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孙晓勇 | 12.5万 | |
李建女 | 12.5万 | |
陈徐香 | 12.5万 | |
詹良善 | 12.5万 |
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备案 | - | - | 2018-02-24 |
投资人变更 | 李建女 [新增] 詹良善 孙晓勇 陈徐香 [新增] | 詹良善 孙晓勇 | 2018-02-24 |
章程备案 | - | - | 2017-12-22 |
投资人变更 | 詹良善出资12.5万,孙晓勇出资37.5万 [新增] | 陈徐香出资12.5万,詹良善出资12.5万,孙晓勇出资12.5万,李建女出资12.5万 [退出] | 2017-12-22 |
住所/经营场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广场誉峰一号楼410室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86号巴黎广场C单元11层1111号 | 2015-05-27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粮油农产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产品(不含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的销售。 | 许可经营项目: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9日)。*** 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产品(不含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的销售。*** | 2015-05-27 |
住所 | 1 | 01 | 2015-05-27 |
投资人变更 | 陈徐香, [新增] 李建女, [新增] 孙晓勇, 詹良善 | 孙晓勇, 詹良善 | 2013-12-30 |
投资人变更 | - | 内蒙古康子郎食品有限公司 [退出] | 2013-12-30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效期至2016年12月9日)。*** 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产品(不含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的销售。*** |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含乳制品)(有效期至2013年12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子产品(不含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的销售。*** | 2013-12-30 |
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詹良善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孙晓勇 | 监事 |
呼和浩特市杰意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呼新工商新处字【2016】87号 |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 | 一、责令改正。 二、罚款20000元。 | 2016-09-29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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