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位于“英雄城”,东方马德里的四平,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板仓子村,于2011年11月08日在四平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在赵长伟带领下,兴鉴丰粮食仓储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粮食仓储,农副产品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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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赵长伟 | 90万 | |
石俊秋 | 10万 |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粮食仓储,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粮食仓储、收购。(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4-24 |
经营范围变更 | 粮食仓储、收购。(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粮食仓储,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4-24 |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与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四平市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张小录、柴立荣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14 | (2016)吉03民再16号 |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2-11-26 | (2012)东民二初字第106号 |
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与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4-01 | (2016)吉03民终字第136号 |
被告人刘甲、刘乙和刘某某骗取贷款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 2016-04-01 | (2016)吉03刑终42号 |
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与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5-19 | (2015)四民三终字第92号 |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与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1-07 | (2014)四民三终字第124号 |
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与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5-19 | (2015)四民三终字第92号 |
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与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1-07 | (2014)四民三终字第124号 |
再审申请人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张小录因与被申请人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及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四平市生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2014-09-23 | (2014)四民再字第17号 |
四平海银谷物有限公司与四平市兴鉴丰粮食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05-19 | (2015)四民三终字第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