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5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将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植入每一个员工的血液,提出了"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的理由"的服务格言,坚持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品质。
公司致力于关爱、回馈客户。业内首推"闪赔、直赔"服务,成为行业理赔服务;推出"三个一"关爱工程、暖心服务,着力为顾客提供的服务体验;同时拓展PC官网、微信服务号、移动官网、"阳光理赔YOYO"手机软件等多个服务渠道,具有在线保单服务、理赔服务、续保服务等多项功能。
公司致力于关爱、回馈客户。业内首推"闪赔、直赔"服务,成为行业理赔服务;推出"三个一"关爱工程、暖心服务,着力为顾客提供的服务体验;同时拓展PC官网、微信服务号、移动官网、"阳光理赔YOYO"手机软件等多个服务渠道,具有在线保单服务、理赔服务、续保服务等多项功能。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路以东区间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高新二中对面)
- 固定电话:
- 0472-6962496
- 经理:
- 崔鹏
- 电子邮件:
- cuipeng-pnm@sinosig.com
- 邮政编码:
- 014000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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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cuipeng-pnm@sinosig.com |
座机号码 | 0472-6962196 |
座机号码 | 0472-6962496 |
电子邮箱 | 576876046@QQ.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 简称:
- 阳光财产保险
- 父公司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150209000010630
- 发证机关: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核准日期:
- 2015-10-14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8年10月15日
- 职员人数:
- 50人
- 所属行业:
- 保险公司
- 所属城市黄页:
- 包头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41489860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负责人变更 | 刘建新 | 安俊昊 | 2021-09-03 |
负责人变更 | 安俊昊(负责人) | 崔鹏(负责人) | 2020-08-03 |
负责人变更 | 王记强 | 崔鹏 | 2019-01-17 |
营业场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路以东区间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高新二中对面)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98号包头金融广场1-B1081 | 2017-07-14 |
财务负责人变更 | 宋威 | - | 2017-07-14 |
主管部门 | 姓名:赵伟 身 [新增] | 姓名: 身份证 | 2014-12-02 |
联络员备案 | 姓名:赵伟 身 | 姓名: 身份证 | 2014-12-02 |
营业场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98号包头金融广场1-B1081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46号金顶商务大厦8层 | 2014-09-26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与郎会发,徐俊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5-05 | (2016)内02民终413号 |
石威与刘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6-29 | (2015)包九原民初字第1328号 |
原告贾根虎诉被告孙富强、被告温兵、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03 | (2016)内0204民初2541号 |
原告李飞诉被告田战军、被告宋秀哲、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2016-11-21 | (2015)包青民初字第3277号 |
原告陈慧峰诉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0-11 | (2015)包青民初字第514号 |
张保荣、杨淑琴、李宝财、张嘉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与毕亚璞、赵利珍、包头市中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百来百惠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9-09 | (2016)宁05民终597号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与靳文,张秀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8-16 | (2016)内02民终1065号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与靳文,张秀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8-16 | (2016)内02民终1065号 |
上诉人刘文忠因与被上诉人武文杰、管瑛,原审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2-05 | (2016)内08民终1462号 |
原告郭银兰与被告张加乐、被告张燕、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31 | (2016)内0105民初48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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