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副省级城市滨城大连,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6号,于2001年03月21日在大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 万,在陈建阳带领下,联源自动化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4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计算机网络控制系统的开发、设计、应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用、技术服务;仪表成套及其产品开发、安装;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产品有批发兼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411-84507832 |
电子邮箱 | 996758717@QQ.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
- 简称:
- 联源自动化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控制系统的开发、设计、应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应用、技术服务;仪表成套及其产品开发、安装;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机电产品有批发兼零售(以上项目均不含专项);经营进出口业务(以资格证书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210204726027042E
- 发证机关:
-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210204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02704-2
- 核准日期:
- 2015-09-23
- 经营期限:
- 2021-03-20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1年03月21日
- 注册资本:
- 100 万 (万元)
- 所属行业:
- 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 » 沙河口区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
- 所属城市黄页:
- 大连企业网 » 沙河口区
- 顺企编码:
- 43716216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孙华 | 40% | 人民币40.0万元 |
陈建阳 | 35% | 人民币35.0万元 |
李兆殿 | 25% | 人民币25.0万元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期限变更 | - | 2021-03-20 | 2021-03-01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陈建阳职务:经理法定代表人标志:否, [新增] 李兆殿职务:监事法定代表人标志:否, [新增] 陈建阳职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标志:是 [新增] | 孙华职务: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标志:否, [退出] 孙华职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标志:是, [退出] 陈建华职务:监事法定代表人标志:否 [退出] | 2015-09-23 |
负责人变更 | 陈建阳 | 孙华 | 2015-09-23 |
章程备案 | 2015-09-23 | 2015-09-22 | 2015-09-2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1.陈建阳 职务: 经理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2.李兆殿 职务: 监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3.陈建阳 职务: 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是 | 1.孙华 职务: 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2.孙华 职务: 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是,3.陈建华 职务: 监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 | 2015-09-23 |
负责人变更 | 陈建阳 | 孙华 | 2015-09-22 |
章程备案 | 2015-09-23 | 2015-09-22 | 2015-09-2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1.陈建阳 职务: 经理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2.李兆殿 职务: 监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3.陈建阳 职务: 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是 | 1.孙华 职务: 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2.孙华 职务: 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是,3.陈建华 职务: 监事 法定代表人标志: 否 | 2015-09-22 |
登记机关变更 |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01-06 |
登记机关变更 |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5-01-05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陈建阳 | 经理 |
李兆殿 | 监事 |
陈建阳 | 执行董事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与大连凯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2016-11-01 | (2016)辽0291执恢195号 |
大连联源自动化有限公司与大连凯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4-12-08 | (2014)开执字第9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