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

单位简介

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办公室地址位于新中国Zui早的汽车工业基地长春,净月开发区新嘉坡城小区32门市10号,于2009年04月29日在长春成立,我单位主要提供设计、制作、发布报纸、广播、电视、路牌、灯箱广告*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净月开发区新嘉坡城小区32门市10号(租赁时限至2019年4月28日)
固定电话:
0431-85931156
联系人:
李宁
电子邮件:
634935619@qq.com
在线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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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0431-85931156
电子邮箱634935619@qq.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
简称:
瑞嘉广告工作室
主要经营产品:
未提供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发布报纸、广播、电视、路牌、灯箱广告*
营业执照号码:
220109020006838
发证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法人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核准日期:
2014-03-21
经营期限:
永久
经营状态:
已注销
成立时间:
2009年04月29日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城市黄页:
长春企业网
顺企编码:
45360379

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李宁5人民币

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王奥森与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5-07-20 (2015)长民四终字第423号
罪犯刘文怀减刑一案刑事裁定书2015-06-26 (2015)长刑执字第966号
李凤春、王恩宝、付大伟、刘海芳聚众斗殴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07-20 (2015)长刑终字第00204号
罪犯王羽减刑一案刑事裁定书2015-06-26 (2015)长刑执字第975号
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与王奥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03-26 (2014)宽民初字第1078号
长春盛邦广告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瑞嘉广告工作室广告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2015-09-21 (2014)长经开执字第00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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