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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简称:
- 盛诺检测技术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服务: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安全阀、工程机械、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测、无损检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106000294481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6-11-04
- 经营期限:
- 2033-11-18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3年11月19日
- 注册资本:
- 15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质检技术服务 » 西湖区质检技术服务
- 所属城市黄页:
- 杭州企业网 » 西湖区 » 西湖区西湖
- 顺企编码:
- 45767761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周科 | 60% | 人民币900.0万元 |
张亮 | 30% | 人民币450.0万元 |
沈建东 | 10% | 人民币150.0万元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亮 | 陈砚 | 2020-11-13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周科; ; ; 姓名: 张亮; ; ; 姓名: 沈建东; ; ;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退出] 姓名: 周科; ; ; 姓名: 沈建东; ; ; 姓名: 张亮; ; ; | 2020-11-13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张亮;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 现联络人员:;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苏娟;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 | 原联络员姓名:周科;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 原联络人员:;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陈利华;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 | 2020-11-1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周庆磊;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周科;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张亮; : ;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 苏晓强; : ; 职位: 监事; [新增] | 姓名: 周科; : ; 职位: 经理; 姓名: 李琴燕;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陈砚; : ; 职位: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陈骞; : ; 职位: 监事; [退出] | 2020-11-13 |
出资日期备案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周科;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张亮;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沈建东; 出资日期: 2026-12-31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周科;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张亮; 出资日期: 2026-12-31 姓名: 沈建东; 出资日期: 2026-12-31 | 2018-04-19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姓名: 周科; ; 姓名: 张亮; ; 姓名: 沈建东; ;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姓名: 周科; ; 姓名: 张亮; ; 姓名: 沈建东; ; | 2018-04-19 |
出资方式备案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765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周科; 出资额: 510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张亮; 出资额: 75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沈建东; 出资额: 150万; 出资形式: 货币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765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周科; 出资额: 510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张亮; 出资额: 75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沈建东; 出资额: 150万; 出资形式: 货币 | 2018-04-19 |
章程备案 | 章程内容 | - | 2018-04-1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陈砚 | 周科 | 2017-12-18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张亮; ; 姓名: 沈建东; ; [新增] 姓名: 周科;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姓名: 张亮; ; 姓名: 周科; ; 企业名称: 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2017-09-27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利明 | 执行董事 |
周科 | 经理 |
李琴燕 | 监事 |
周庆磊 | 监事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湖 )质监罚字〔2015〕6号 | 市质量技监局 | 2015年6月9日、10日,根据举报,本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位于湖州市织里镇织南安置小区一期的建筑工地及位于湖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内教学、教研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的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当事人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塔式起重机委托检验报告、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评估报告,发现2份报告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当事人涉嫌存在未按照有关程序从事检验服务活动、伪造检验结果的问题。2015年6月11日,本局对当事人涉嫌未按照有关程序从事检验服务活动、伪造检验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工商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是,服务:起重机械、工程机械、建筑工程的安全检测、无损检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技术、无损检测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仪器、仪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当事人于2015年6月9日变更了计量认证证书,该日期之前全部使用公司旧名称——杭州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文件及体系文件,该日期之后,当事人变更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资料,全部使用公司新名称——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体系文件及资料。 2015年5月25日,当事人指派检验员胡瑞、陈荣卫对位于湖州市织里镇织南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地内的9号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测,在当事人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委托检验原始记录中序号7的描述:“塔机掠过输电线,应有防护措施,监护使用,已通知司机和安全员”项目检验不合格。2015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对该塔式起重机的合格检验报告(编号:TQW20150140)已在该工地,审核、批准日期是2015年5月27日。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工地的9号塔式起重机存在2个问题:1.大臂回转范围内存在高压输电线路;2.防雷接地没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委托检验细则10.3:如有不合格项,检验人员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毕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整改资料确认或现场确认等方式)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意见后,达到10.1条规定要求,方可出具结论为“设备安装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但当事人对该塔式起重机进行检验时,并未出具整改通知单,且复检时,湖州市织里镇织南安置小区一期建设工地的施工单位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对不合格项(塔机掠过输电线,应有防护措施)并未整改好,就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另外,该塔式起重机已采用TN-S接地系统,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委托检验细则7.2.7.7:接地,b.金属结构的接地和避雷保护:塔机的主体结构、轨道应可靠接地。当塔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S接地系统,并设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大于4Ω。零线和接地线应严格分开。满足接地要求后不再需要安装避雷装置。故该塔式起重机无需再重复防雷接地。该份检验报告上检验员是胡瑞和陈荣卫,审核人是周科,批准人是陈利华。 2015年5月27日,当事人指派检验员胡瑞、陈荣卫对位于湖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内教学、教研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内的货用施工升降机进行安全评估,其中有2项目(1.吊笼顶部钢丝网有破损,应修复;2.吊笼底板出现严重腐蚀,应修复加强。)检测不合格。2015年6月10日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对该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评估报告(编号为:HSP20150023)已在该工地,审核、批准日期是2015年5月28日。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货用施工升降机存在3个问题:1.货箱底板严重腐蚀;2.该货用施工升降机不存在上极限开关;3.安全评估时对货用施工升降机的焊接部位未做探伤检验。但当事人对该货用施工升降机进行复检时,在安全问题未完全整改好,加上施工方及安装单位多次催促下,就出具合格的安全评估报告。另外,该货用施工升降机不存在上极限开关,是当事人报告录入人员的疏忽大意所致,在该报告的原始记录中未存在对上极限开关进行检测;而货用施工升降机的焊接部位未做探伤检验,是由于该货用施工升降机架体结构为螺栓连接,依据当事人安全评估细则7.5.7.3:对于货用施工升降机标准节采用角钢螺栓连接时无焊接点时,不再进行无损探伤。吊笼吊耳处采用20倍放大镜查看,必要时进行磁粉探伤。故该货用施工升降机不需要进行探伤。该份安全评估报告上评估人是胡瑞和陈荣卫,审核人是周科,批准人是陈利华。 经审理后,本局于2015年9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要求听证,对本局拟给予的处罚决定无异议。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按照有关程序从事检验服务活动、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同时具有两种《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所列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 2.罚款人民币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 2015-09-09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204630826U | 实用新型 | 2015-09-09 | 大型钢丝绳拉力试验机 | 测量;测试 | 周科;陈利华;张亮 |
CN204788905U | 实用新型 | 2015-11-18 | 一种施工升降机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试验台 | 测量;测试 | 周科;陈利华;张亮 |
CN204631579U | 实用新型 | 2015-09-09 | 一种基于GPS系统的大型桥门安全监控系统 | 控制;调节 | 周科;陈利华;张亮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
浙江盛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施家寨村村口向东100米路北27号 | 2020-12-03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