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温州大道洛河路10号3层201室,于2015年07月10日在温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在张明贵带领下,新希望置业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0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温州大道洛河路10号3层201室
- 固定电话:
- 0577-66998100
- 经理:
- 张明贵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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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 96.67% | 人民币71304.07334万元 |
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 | 人民币2453.92666万元 |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总经理; 姓名: 杨均;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卢鹏;:; 职位: 财务负责人; [新增] | 姓名: 刘利;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总经理; 姓名:周德楠;:; 职位: 财务负责人; [退出] | 2022-07-01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宁波众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 企业名称: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投实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退出] | 2021-11-12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1-11-12 |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投实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百分比: .%; [退出] 企业名称: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投实业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退出] | 2021-01-1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刘利;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总经理; | 姓名: 张明贵; : ; 职位: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总经理; 姓名: 裴哲鹏; : ; 职位: 监事; [退出] | 2020-10-2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张明贵;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彭利; : ; 职位: 总经理 [新增] 姓名: 裴哲鹏; : ; 职位: 监事 [新增] | 姓名: 唐艺;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张明贵; :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樊俊宏; : ; 职位: 总经理 [退出] | 2019-04-1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彭利 | 樊俊宏 | 2019-04-15 |
章程备案 | - | - | 2018-04-16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樊俊宏 | 张明贵 | 2018-04-16 |
注册资本变更 | 2018-01-17 |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明贵 | 执行董事 |
唐艺 | 监事 |
姜孟军 | 总经理 |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鹿城法处字[2015]002-226 | 区城管与执法局 | 2015年9月4日,当事人在中央绿轴F-09地块内进行新希望城售楼处建造施工时因未对驶离该地块的施工车辆采取清洗保洁措施,致车辆车轮带泥上路行驶,污染万源路路面。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5-10-16 | ||
温鹿城法处字[2016]第002-084号 | 区城管与执法局 | 2016年4月21日凌晨,当事人擅自在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进行沿河景观带局部绿化土方回填作业,场界外环境噪声超过规定限值。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款之规定。 依据《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16-09-12 | ||
温鹿市监他决字〔2016〕2号 | 发布虚假广告 |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不予行政处罚 | 2016-11-04 | 2016-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