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水乡、桥乡、酒乡、名士之乡绍兴,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70号,于2013年10月12日在绍兴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在吴松涛带领下,名品家居建材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2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70号 -
- 经理:
- 郭青国
- 经理手机:
- 15372518520
- 邮政编码:
- 312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454577333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章伟峰 | 51% | 人民币153.0万元 |
屠国英 | 24.5% | 人民币73.5万元 |
应冬燕 | 24.5% | 人民币73.5万元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注册资本变更 | 300( + 200% ) | 100 | 2020-10-10 |
章程备案 | - | - | 2020-10-10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0-10-10 | ||
出资日期备案 | 姓名: 屠国英; 出资日期: 2020-10-08; 姓名: 应冬燕; 出资日期: 2020-10-07; 姓名: 章伟峰; 出资日期: 2020-10-05; | 姓名: 屠国英; 出资日期: 2015-05-25; 姓名: 应冬燕; 出资日期: 2015-05-25; 姓名: 章伟峰; 出资日期: 2013-10-11; | 2020-10-10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章伟峰; ; ; 姓名: 屠国英;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应冬燕;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章伟峰; ; ; 姓名: 屠国英;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应冬燕;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20-10-10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屠国英; : ; 职位: 监事; 姓名: 章伟峰;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 姓名: 吴松涛; :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姓名: 屠国英; : ; 职位: 监事; | 2020-05-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章伟峰 | 吴松涛 | 2020-05-29 |
经营范围变更 | 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 2019-04-22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号信源国际家居生活广场一层卫浴区、号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号信源国际家居生活广场五层办公区-号 | 2018-06-01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号信源国际家居生活广场一层卫浴区、号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嵊州大道南号信源国际家居生活广场五层办公区-号 | 2018-05-31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吴松涛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屠国英 | 监事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嵊州稽查罚〔2016〕5号 | 市国税局 | 嵊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嵊州稽查罚〔2016〕5号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经我局(所)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4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2014年5月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3400元(含税),应缴增值税4942元,未入帐也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少计收入,减少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905.98元。 二、处罚决定 对销售货物取得销售收入未入帐也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一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应补税款0.5倍的罚款计2471元。对少计收入,减少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款500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7471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嵊州市国家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嵊州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 2016-01-11 |
嵊州市名品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7840788 | MINGPINJIAJU CE | 广告销售 | 35 | 商标无效 | 2015-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