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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码 | 0574-62634836 |
手机号码 | 1370584011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
- 长江能源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硫酸镍、钴、氯化镍、镍、硝酸镍、氟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铜、硫酸锌、生物质固体燃料、再生革、皮革、合成革及其制品、聚氨酯、丙烯酸树脂染料、皮革五金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除印刷)、小家电、电动工具、服装、...(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200400061960
- 发证机关:
-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核准日期:
- 2015-04-15
- 经营期限:
- 2035-10-28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85年10月29日
- 注册资本:
- 657.3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能源 » 余姚市能源
- 所属城市黄页:
- 宁波企业网 » 余姚市
- 顺企编码:
- 51571375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徐滢 | 52% | 人民币341.8万元 |
徐建国 | 24% | 人民币157.75万元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人民币78.875万元 |
奥斯机械有限公司 | 12% | 人民币78.875万元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徐水良 | 徐玉琴 | 2022-03-10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徐水良; : ; 职位: 董事长; [新增] 姓名: 徐水良; : ; 职位: 总经理; [新增] 姓名: 徐滢; : ;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王正华; : ;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贾晓阳; : ; 职位: 副董事长; | 姓名: 徐滢; : ;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徐玉琴; : ; 职位: 董事长; [退出] 姓名: 徐玉琴; : ; 职位: 总经理; [退出] 姓名: 王正华; : ; 职位: 副董事长; 姓名: 贾晓阳; : ; 职位: 副董事长; | 2022-03-10 |
经营范围变更 | 硫酸镍、钴、氯化镍、镍、硝酸镍、氟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铜、硫酸锌、四氧化三钴、钴粉、钴酸锂、碳酸锂、氢氧化锂、镍钴锰前驱体、氧化镍、氧化钴、硫酸锰、氨基磺酸镍、钙铁填充剂、电积铜、电积镍、生物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再生塑料、再生革、皮革、合成革及其制品、聚氨酯、丙烯酸树脂染料、皮革五金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除印刷)、小家电、电动工具、服装、皮鞋、纺织制成品(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除外)的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离子交换树脂的清洗加工;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硫酸镍、钴、氯化镍、镍、硝酸镍、氟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铜、硫酸锌、四氧化三钴、钴粉、钴酸锂、碳酸锂、氢氧化锂、镍钴锰前驱体、氧化镍、氧化钴、硫酸锰、氨基磺酸镍、钙铁填充剂、电积铜、电积镍、生物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再生塑料、再生革、皮革、合成革及其制品、聚氨酯、丙烯酸树脂染料、皮革五金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除印刷)、小家电、电动工具、服装、皮鞋、纺织制成品(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除外)的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12-26 |
经营范围变更 | 硫酸镍、钴、氯化镍、镍、硝酸镍、氟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铜、硫酸锌、四氧化三钴、钴粉、钴酸锂、碳酸锂、氢氧化锂、镍钴锰前驱体、氧化镍、氧化钴、硫酸锰、氨基磺酸镍、钙铁填充剂、电积铜、电积镍、生物质燃料(除危险化学品)、再生塑料、再生革、皮革、合成革及其制品、聚氨酯、丙烯酸树脂染料、皮革五金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除印刷)、小家电、电动工具、服装、皮鞋、纺织制成品(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除外)的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硫酸镍、钴、氯化镍、镍、硝酸镍、氟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硫酸铜、硫酸锌、生物质固体燃料、再生革、皮革、合成革及其制品、聚氨酯、丙烯酸树脂染料、皮革五金配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纸制品(除印刷)、小家电、电动工具、服装、皮鞋、纺织制成品(国家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除外)的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2019-11-21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徐玉琴 | 徐建国 | 2017-07-2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徐玉琴 | 徐建国 | 2017-07-24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610252221 | 2016-11-18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221R | 注册号:61960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1-1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2221R | 注册号:61960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1-18 |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4190 | 行业代码:1929 | 2015-04-15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徐建国 | 董事长 |
王正华 | 副董事长 |
贾晓阳 | 副董事长 |
徐滢 | 副董事长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甬环罚字[2016]20号 | 市环保局 | 我局于2016年3月17日在现场执法中发现,你公司在未重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擅自新增碱化预处理工艺和4套离子净水设备,擅自增加废水排放量。根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年产1500吨镍钴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的生产; 2、处以罚款十三万七仟元。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8日 | 2016-06-08 | ||
余环罚字[2016]194号 | 市环境保护局 | 余 姚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余环罚字[2016]194号 被处罚人: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400061960;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1025222-1;法定代表人:徐建国;地址: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兴舜路10号。 我局于2016年3月21日对被处罚人擅自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16年3月17日、18日,宁波环境监察支队及余姚环保局对被处罚人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已查明,被处罚人在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兴舜路10号,擅自将危险废物(主要是黄钠铁矾渣)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酸溶→铜萃取→化学除杂→钴萃取→镍萃取→浓缩→成品。建有原料车间、溶解浸出车间、萃取车间、成品车间等。你单位自2015年11月30日起,擅自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共计转移了55包(实验处置了45包,约45吨;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仓库封存10包,计11.36吨)。 我局认为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有: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徐建国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你单位身份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实; 2、2016年3月17日、18日现场勘查笔录各一份及执法检查照片8张,证明你单位厂区大门、生产现场、堆放的危险废物及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内封存的废渣等事实; 3、2016年3月25日对法人代表徐建国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2016年4月8日对徐建良的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你单位在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兴舜路10号,擅自将危险废物(主要是黄钠铁矾渣)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酸溶→铜萃取→化学除杂→钴萃取→镍萃取→浓缩→成品。建有原料车间、溶解浸出车间、萃取车间、成品车间等。你单位自2015年11月30日起,擅自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共计转移了55包(实验处置了45包,约45吨;余姚万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仓库封存10包,计11.36吨)等事实; 4、企业环评、验收资料及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证明生产项目概况、生产工艺、废渣性质及转移数量等事实; 5、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2份,证明废渣性质等证据为凭。 2016年7月13日,本局向被处罚人直接送达了余环罚听告字[2016]89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被处罚人提出要求减免处罚的陈述报告,经我局9月9日案审会议讨论,不予采纳。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擅自提供危险废物的行为立即; 2、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限被处罚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账户全称: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行政罚没收入;开户银行:工行余姚市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限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或者宁波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 2016-09-19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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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95409 | 三元;N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6-07-24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宁波长江皮革有限公司、徐建国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 2014-11-17 | (2014)泰海催字第0141号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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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9号1603室 | 2016-07-25 00:00:00.000 |
宁波长江皮革有限公司塑料厂 | 浙江省余姚市子陵路175号 | 1996-08-14 00:00:00.000 |
宁波长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滨海新城乐山路1号7幢 | 2019-12-31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