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位于有“小麦加”与“中国的麦加”之称的临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祥路2666号,于2003年07月24日在临夏成立。在谢建军带领下,开元物业管理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2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受所隶属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祥路2666号
- 固定电话:
- 0576-88603235
- 经理:
- 赵振
- 经理手机:
- 15005868955
- 邮政编码:
- 7311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简称:
- 开元物业管理
- 父公司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受所隶属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10007530252022
- 发证机关:
-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地区编码:
- 331000
- 组织机构代码:
- 75302520-2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3年07月24日
- 职员人数:
- 10人
-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所属城市黄页:
- 临夏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52370510
人才招聘
职位名称 | 月薪 | 学历要求 | 职位要求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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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经理 | 岗位职责:
1.负责温州区域公司的招聘、... | 2022-02-16 | ||
培训主管 | 工作职责:
1、 配合培训经理进行区域平... | 2022-02-14 | ||
物业客服主管 | 工作职责:
1、负责管辖物业管理的客户管... | 2022-01-14 | ||
市拓经理 | 工作职责:
1、负责负责所辖城市公司对外... | 2021-12-28 | ||
市拓专员 | 5-7千/月 | 大专以上 | 1、负责区域物业项目的业务拓展工作,包含... | 2021-08-24 |
人力资源主管 薪酬主管 | 0.8-1万/月 | 本科以上 | 职责描述:
1、薪资审核,薪酬核定、薪酬... | 2021-08-10 |
人力资源主管 | 0.8-1万/月 | 本科以上 | 岗位职责:
1.负责宁波区域公司的招聘、... | 2021-08-04 |
市场拓展主管 | 1-1.5万/月 | 大专以上 |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拓展业务的工作指... | 2021-08-04 |
法务经理 | 1-1.5万/月 | 本科以上 |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内部合同评审工作... | 2021-08-01 |
内审主管 内审经理 | 0.8-1.2万/月 | 本科以上 | 财务内审岗(主管/经理)
岗位职责:
1... | 2021-07-09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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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 | 朱铁伟 | 谢建军 | 2017-04-19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盛莉娟;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qq.com; 现联络员身份:; 现联络人员:;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卢笑容;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 | 原联络员姓名:盛莉娟;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qq.com; 原联络员身份:; 原联络人员:;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卢笑容;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qq.com;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 | 2017-04-19 |
负责人变更 | 朱铁伟 [新增] | 谢建军 [退出] | 2017-04-19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受所隶属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经营项目: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餐饮服务,电梯维修,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食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玩具批发、零售。 | 2016-06-1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2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6-1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2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6-15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餐饮服务,电梯维修,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食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玩具批发、零售。 | 一般经营项目: 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 | 2015-05-22 |
名称变更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浙江开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2014-08-18 |
企业类型变更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 2014-08-18 |
名称变更 | 浙江开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杭州开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 2010-06-12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台椒卫公罚[2015]10号 | 区卫生局 | 2015年8月5日,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经营管理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蓝庭花园的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的水质不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成人池尿素、儿童池尿素、浸脚池游离余氯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合格)。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二)水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场地、设施设备、水质、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对人工游泳场所经营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罚款8000元-12000元”的裁量标准,考虑被处罚人经营管理的游泳场所共有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合格,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区支行或各营业所。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0日 | 2015-11-10 | ||
台椒卫公罚[2015]10号 | 区卫生局 | 2015年8月5日,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经营管理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蓝庭花园的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的水质不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成人池尿素、儿童池尿素、浸脚池游离余氯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合格)。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二)水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场地、设施设备、水质、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对人工游泳场所经营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罚款8000元-12000元”的裁量标准,考虑被处罚人经营管理的游泳场所共有3项水质卫生指标不合格,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捌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区支行或各营业所。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10日 | 2015-11-10 | ||
台椒卫水罚[2016]1号 | 区卫生局 | 2016年2月25日,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向椒江区蓝庭花园小区供应的饮用水(二次供水)有3项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之要求,即:二次供水出水口水质的臭和味超标;二次供水用户水质的臭和味、苯乙烯超标。以上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生活饮用水指标检测项目超标项目在3—5项的,一般情节,罚款1500—3500元”的裁量标准,考虑被处罚人有3项检测项目超标,并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被处罚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区支行或各营业所。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1日 | 2016-03-21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林见军、陈雪娇与台州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0-27 | (2016)浙1002民初7930号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与周永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8-04 | (2015)台椒民初字第1198号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与台州和园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6-04 | (2015)台黄民初字第89号 |
姚光署与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6-26 | (2015)台椒民初字第900号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与台州和园置业有限公司 | 2015-12-02 | (2015)台黄执民字第2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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