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城市台州,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于2002年06月20日在台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2133万美元,在章可军带领下,临海华侨大酒店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住宿、餐饮、理发美容服务;健身服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中)1号
- 固定电话:
- 0576-85388888
- 经理:
- 章可军
- 邮政编码:
- 318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6-853888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 78.06% | 人民币13362.274457999998万元 |
章可军 | 21.94% | 人民币3755.88255万元 |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于健; :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章彩珠; :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章彩珠; : ; 职位: 经理; [新增] | 姓名: 刘学平; : ; 职位: 经理; [退出] 姓名: 夏玮彤; : ; 职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章可军; : ; 职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金莲香; :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龚海华; : ; 职位: 董事长; [退出] | 2021-08-19 |
章程备案 | - | - | 2021-08-19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军;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临海市华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 [退出]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军;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21-08-1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章彩珠 | 刘学平 | 2021-08-19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军;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临海市华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军;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21-08-1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刘学平 | 龚海华 | 2020-11-06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刘学平; : ;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 夏玮彤;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章可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金莲香; : ; 职位: 监事; 姓名: 龚海华; : ; 职位: 董事长; | 姓名: 夏玮彤;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章可军; : ; 职位: 董事; 姓名: 金莲香; : ; 职位: 监事; 姓名: 龚海华; :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龚海华; : ; 职位: 经理; | 2020-11-06 |
注册资本变更 | 17118.157008( + 702.53901% ) | 2133 | 2020-06-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龚海华 | 章可军 | 2020-06-29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临海市华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 [新增]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军;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浙江省临海华侨宾馆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姓名: 章可友;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章可军; ; 百分比: .%; | 2020-06-29 |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章彩珠 | 副董事长 |
于健 | 监事 |
章可军 | 总经理 |
章可军 | 董事长 |
章可友 | 副董事长 |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临卫公罚[2015]45号 | 市卫生局 | 当事人游泳场所2015年7月14日游泳池水样品所检项目中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规定的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值,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场地、设施设备、水质、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现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一)对人工游泳场所经营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规定,同时结合《浙江省卫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环境卫生类第23.“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裁量标准,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2项以下水质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裁量幅度为罚款5000—8000元,且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程度较轻及时改正的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15-09-01 |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9718695 | 图形 | 餐饮住宿 | 43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4 |
![]() | 9696519 | 华 | 餐饮住宿 | 43 | 商标无效 | 2011-07-08 |
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陈日新与临海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5-20 | (2016)浙1082民初36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