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城市台州,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于1977年06月01日在台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在应波带领下,永安水务集团已经为客户提供了48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自来水生产、供应;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维护修理;建筑物管道系统安装施工;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建材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 固定电话:
- 0576-87761616
- 经理:
- 应波
- 电子邮件:
- yasw1616@163.com
- 邮政编码:
- 318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yasw1616@163.com |
手机号码 | 13958510885 |
座机号码 | 0576-8761616 |
座机号码 | 0576-87761616 |
座机号码 | 0576-8776159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
- 永安水务集团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自来水生产、供应;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维护修理;建筑物管道系统安装施工;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建材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331024000022838
- 发证机关:
-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77年06月01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仙居县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台州企业网 » 仙居县 » 仙居县安洲
- 顺企编码:
- 58100134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22-01-12 |
出资日期备案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27-01-03;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 | 2022-01-12 |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01-12 | ||
章程备案 | - | - | 2022-01-12 |
出资方式备案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资形式: 其他;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资形式: 货币;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资形式: 其他;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资形式: 货币; | 2022-01-12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退出] | 2022-01-12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 2022-01-1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吴萍萍;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周佳红;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张军伟;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张琦;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张长春; :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徐文伟; : ; 职位: 监事; 姓名: 李丽琴;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杨建明; : ; 职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杨建明; : ;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 潘海明;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亚玲;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军政;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永斌; : ; 职位: 监事会主席; | 姓名: 吴萍萍;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周佳红;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尹志波; : ; 职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尹志波; : ; 职位: 经理; [退出] 姓名: 张琦; : ; 职位: 监事; 姓名: 张长春; :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徐文伟; : ; 职位: 监事; 姓名: 李丽琴; : ; 职位: 董事; 姓名: 潘海明;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亚玲;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军政; : ; 职位: 董事; 姓名: 王永斌; : ; 职位: 监事会主席; 姓名: 陈迎琪; : ; 职位: 董事; [退出] | 2021-10-22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现变更为: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7人,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6人。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从董事成员中指定。 | 章程第六章第二十二条原为: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董事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从董事成员中指定。 | 2019-11-25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百分比: .%; | 2019-11-25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王桂华 | 监事 |
张琦 | 监事 |
应波 | 董事长 |
张俊 | 监事 |
胡小明 | 董事 |
郭斐 | 监事 |
应波 | 经理 |
李丽琴 | 董事 |
吴焕回 | 董事 |
王亚玲 | 董事 |
王家晟 | 执行监事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仙地税稽罚[2016]1号 | 仙居县地方税务局 | 经我局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5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1.2013年度有其他账簿8本,应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40元,已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10元,少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30元。 2.2013年度共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2份,合同金额共计10877352元,未申报缴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3263.20元。 3.2013年度共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施合同7份,合同金额共计743000元,未申报缴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371.50元。 4.2013年度共签订技术合同10份,合同金额共计882500元,未申报缴纳技术合同印花税264.80元。 5.2013年度应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954747元,已代扣代缴111923.17元,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83550.90元。 6.2013年度应扣未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11472元。 7.2013年度共取得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收入792000元,挂在“其他应付款—手续费”科目,未申报缴纳营业税396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79.97元。 8.2014年度有其他账簿8本,应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40元,已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10元,少申报缴纳其他账簿印花税30元。 9.2014年度共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6份,合同金额共计23087179元,未申报缴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6926.10元。 10.2014年度共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施合同13份,合同金额共计3337650元,未申报缴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1669元。 11.2014年度共签订技术合同2份,合同金额共计198000元,未申报缴纳技术合同印花税59.40元。 12.2014年度应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69497.52元,已代扣代缴117405.53元,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52091.99元。 13.2014年度应扣未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6640元。 14.2014年度共取得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收入316000元,挂在“其他应付款—手续费”科目,未申报缴纳营业税15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89.49元。 以上违法事实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属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第5项、第6项、第12项、第13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之情形,属应扣未扣税款;第7项、第14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属偷税。 二、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少缴印花税行为拟以少缴印花税税款一倍的罚款,计12614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倍的罚款,计153754.89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所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一倍的罚款,计58169.46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24538.35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仙居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仙居县地方税务局或仙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 2016-05-25 | ||
仙市监处〔2016〕11号 | 其他合同监管类违法行为 |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万元。 | 2016-04-12 | 2016-03-29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仙居凯迪药业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1-15 | (2016)浙1024民初65号 |
郑利娟与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俞珠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7-20 | (2015)台仙民初字第136号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
仙居县朱溪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 吴焕回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100% |
仙居县盂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 王亚玲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62.500%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自来水供应分公司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2016-11-29 00:00:00.000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综合服务分公司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2016-11-29 00:00:00.000 |
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制水分公司 | 仙居县安洲街道上林村 | 2016-11-29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