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89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05月25日13时25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温州苍南始发开往浙江嘉兴,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10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在南白象高速服务区停靠下客10人,且收取乘客每人车费170元,合计170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准的停靠站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5-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92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10月16日15时43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始发开往温州苍南,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2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2人,已收取乘客每人车费170元,共计34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定的停靠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4-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93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10月28日15时50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始发开往温州苍南,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2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执法人员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在南白象高速服务区停靠下客2人,且收取乘客每人车费170元,合计34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准的停靠站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4-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9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11月29日16时0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始发开往温州苍南,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1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在南白象高速服务区停靠下客1人,且收取乘客车费17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准的停靠站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4-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94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12月13日16时11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始发开往温州苍南,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5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5人,已收取乘客每人车费170元,共计85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定的停靠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5-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90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12月15日15时55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始发开往温州苍南, 途经南白象高速服务区时停靠下客4人,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在南白象高速服务区停靠下客4人,且收取乘客每人车费170元,合计680元,而南白象高速服务区不是核准的停靠站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法事实成立。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 2015-12-31 |
温运罚决字[2013] 第33030041201313588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3年07月06日10时05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徐伟驾驶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嘉兴载客发车至温州苍南,15时45分停靠双屿高速路口下客一名,当场被我大队监控拍录查获。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浙F.10037大型普通客车(嘉兴-苍南)核定停靠站点为嘉兴北站和苍南西站,其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视频录像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4-12-31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747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14日16时15分,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大型普通客车从浙江省嘉兴市始发开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途经温州瓯海南白象高速路口时停靠下客一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被监控查获。经监控录像显示浙F.13216大型普通客车在瓯海南白象高速路口停靠下客一人;驾驶员顾月忠已收取乘客车费130元,瓯海南白象高速路口不是核定的停靠点。现查实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6-20 |
平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65116100309号 | | 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13日09时20分,浙F.15121客车在萧江镇104国道张家山段停靠上客1人被监控视频设备拍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执法人员汤礼韬、黄小武查获。该车的经营线路是嘉兴------苍南,在萧江镇104国道张家山段没有核定的停靠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6-08-10 |
罚决字[2015] 第33032751201500173号 | | 苍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案件来源:路面稽查查获。2015年03月25日10时25分,苍南县道路运输管局执法人员在苍南县灵溪通福路前地段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顾月忠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0037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一十七名乘客从温州市苍南县开往嘉兴市,途经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地段停靠组客八人,该车司乘人员已经收取这八名乘客的车费为每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不按批准站点停靠。
。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4-02 |
苍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75115100966号 | | 苍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案件来源:路面稽查查获。2015年12月16日10时01分,苍南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苍南县沪山高速路口地段巡查时,发现浙F.1321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12-28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6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1月26日16时32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罗凤高速出口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嘉兴载客8位开往苍南,途经瑞安市罗凤高速出口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1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23日10时44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至苍南,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苍南载客8位开往嘉兴,途经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5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2月26日10时44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塘下凤胜北路59号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至苍南,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苍南载客8位开往嘉兴,途经瑞安市塘下凤胜北路59号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3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17日10时35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至苍南,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苍南载客8位开往嘉兴,途经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2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4月12日10时34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至苍南,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苍南载客8位开往嘉兴,途经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瑞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04号 | | 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01日10时54分,浙F.13216客车在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被监控查获。经查,该车属于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线路为嘉兴至苍南,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沪杭高速,金丽温高速,诸永高速。由驾驶员顾月忠驾驶浙F.13216客车从苍南载客8位开往嘉兴,途经瑞安市塘下凤山加油站对面上客一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321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6-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049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07日7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二环北路公交站台附近巡查时,发现驾驶员完颜西广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321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二环北路公交站台附近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并上客2人。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乐清,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二环北路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1-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139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23日8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卫星加油站附近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胡彦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2722大客车,在嘉兴市卫星加油站附近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沭阳,起点站是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西站,讫点站是沭阳,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卫星加油站附近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1-30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398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26日12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二环西路经济开发区政府东侧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詹海林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0038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二环西路经济开发区政府东侧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瑞安,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二环西路经济开发区政府东侧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01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416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2日8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320国道文昌路口巡查时,发现许福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9057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320国道文昌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临沂,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320国道文昌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0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442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17日14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与昌盛北路口巡查时,发现蒋培青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1843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与昌盛北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奉贤,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与昌盛北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4-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475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21日7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附近巡查时,发现驾驶员嵇永军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0891大客车,途经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附近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蒋营,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蒋营汽车总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附近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1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500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17日12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戴仁辉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浙F.37305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省际临时班车牌》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青岛,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阳海景怡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4-2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526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21日8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胡彦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2722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沭阳,起点站是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西站,讫点站是沭阳,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2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574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28日8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谢春龙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199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省际临时班车牌》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镇江,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镇江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5-0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1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07日06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巡查时,发现刘俊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0886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时停靠,该车《省际临时班车牌》上规定该车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宣城,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宣城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5-1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1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13日09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路与同心路口巡查时,发现熊建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37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禾兴路与同心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宁国,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路与同心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5-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50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07日07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巡查时,发现李凤龙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79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大丰,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小区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5-2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59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21日07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巡查时,发现唐书景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51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盐城,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5-26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6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21日06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巡查时,发现程德龙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800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东台,起点站是嘉兴北站,讫点站是东台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5-2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076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21日06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巡查时,发现张德成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2067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固始,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固始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6-0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130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18日09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卫星加油站东侧巡查时,发现刘新强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29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卫星加油站东侧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平江,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卫星加油站东侧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6-24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12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20日16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圣堂路客运中心车辆出口处巡查时,发现姚开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57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圣堂路客运中心车辆出口处时停靠,该车《市际临时班车牌》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富阳,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圣堂路客运中心车辆出口处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6-24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16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30日07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开禧路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谢印磊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00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开禧路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千岛湖,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开禧路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0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0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17日08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成志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7919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萧县,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萧县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7-20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4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24日08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昌盛路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周前俊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5015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昌盛路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合肥,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昌盛路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7-30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5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17日07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叶仁俊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205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六安,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六安南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7-31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378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26日09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公交站巡查时,发现驾驶员陆永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608客车,途经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公交站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宿迁,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宿迁客运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阳海景怡公交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9-0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383号 | |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11日08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中环西路阳光大酒店公交车站点巡查时,发现张叶飞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0270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中环西路阳光大酒店公交车站点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普陀,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中环西路阳光大酒店公交车站点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9-0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2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16日16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昌盛路与禾兴北路路口巡查时,发现沈寿荣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021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昌盛路与禾兴北路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青浦,停靠站点为:无,没有嘉兴市昌盛路与禾兴北路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9-2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4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14日13时45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嘉杭路奥迪4S店门口巡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洋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687客车,途经嘉兴市嘉杭路奥迪4S店门口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淮滨,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淮滨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嘉杭路奥迪4S店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9-29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8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16日09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机场路口巡查时,发现郝明银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3393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机场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临平,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机场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0-2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89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19日06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郑庆东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9235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兴化,停靠站点为:无,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0-2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9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0日08时45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门口巡查时,发现陈志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732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菱湖,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0-2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0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4日12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王成勇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9511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宿迁,起点站是嘉兴北站,讫点站是宿迁客运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0-2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0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0日14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世茂高速路口巡查时,发现朱炳和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687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世茂高速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淮滨,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淮滨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世茂高速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0-2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2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2日12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秀州中学对面巡查时,发现朱红昌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866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秀州中学对面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南阳,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秀州中学对面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1-04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32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19日06时0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巡查时,发现陈荣和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800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东台,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城北路老收费站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1-05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6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20日09时15分,浙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昌盛路穆溪左岸小区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熊建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37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昌盛路穆溪左岸小区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宁国,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宁国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昌盛路穆溪左岸小区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1-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74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1月15日09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泰旗路口巡查时,发现杨建祥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5753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泰旗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磐安,显示停靠站点为:杭州下沙新城站,没有嘉兴市泰旗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1-1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0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1月13日08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昌盛路禾平街口巡查时,发现周前俊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5015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昌盛路禾平街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合肥,起点站是嘉兴汽车北站,讫点站是合肥长途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昌盛路禾平街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1-2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00015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01日09时38分,秦志山驾驶浙F.37305车辆,在嘉兴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该车二级维护有效期至2015年11月26日,到2015年12月1日止,超期5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2-01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2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03日08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巡查时,发现胡彦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2722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云海路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沭阳,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沭阳客运东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2-09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34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1月23日08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巡查时,发现徐一波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5097大客车,途经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张家港。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张家港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北路禾城世纪花园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2-11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33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07日11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二环北路电信大楼门口巡查时,发现詹海林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8668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二环北路电信大楼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瑞安,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二环北路电信大楼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2-11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5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12日07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巡查时,发现高建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791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萧县,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2-22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73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16日07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巡查时,发现黄高峰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986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句容,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2-28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610002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16日07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葛益林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516客车,途经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盐城,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盐城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阳海景怡小区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6-01-18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163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1月27日10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水果批发市场巡查时,发现陈志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3732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水果批发市场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菱湖,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水果批发市场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 2016-03-08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182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10日08时15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万国路客运中心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张再光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29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万国路客运中心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平江,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万国路客运中心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6-03-17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189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10日07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厂门口巡查时,发现驾驶员苏伟军驾驶江苏省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009客车,途经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厂门口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千岛湖,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千岛湖客运中心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嘉杭路嘉康电子厂门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6-03-17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237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29日07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巡查时,发现杨德良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091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云海路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徐州,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6-04-07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249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29日06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路巡查时,发现夏同银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9235大客车,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路单显示人数为2人,检查时车内乘客为5人,该车在汽车北站外揽客3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4-20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262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4月15日08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吴桂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832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枞阳,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6-04-26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26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4月22日09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泰旗路口巡查时,发现驾驶员郝明银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3393大客车从嘉兴到临平。经检查询问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路单显示人数为4人,检查时车内乘客为6人,在泰旗路口站外揽客2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4-27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39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30日16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巡查时,发现吴平安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5006大客车,途经嘉兴市云海路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溧阳,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云海路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 | | 2016-06-13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389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08日08时4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同心路巡查时,发现胡彦高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2722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同心路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沭阳。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沭阳客运东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同心路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6-06-13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408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13日10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云海路巡查时,发现驾驶员熊建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1376大客车。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宁国。经检查询问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路单显示人数为2人,检查时车内乘客为5人,在云海路站外揽客3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6-17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6100465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02日16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汽车北站进站口巡查时,发现张具红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6759大客车,途经嘉兴市汽车北站进站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该车起讫地为:嘉兴到盛泽,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汽车北站进站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6-07-13 |
嘉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04116100466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13日10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禾兴路与昌盛路口巡查时,发现王金生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6999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禾兴路与昌盛路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平望。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平望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禾兴路与昌盛路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6-07-13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482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09日15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汪爽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1999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固始。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固始西关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元丰大道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6-07-18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483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12日16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驾驶员王义勇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39256客车,途经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时停靠,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固始,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固始西关汽车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6-07-18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486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14日17时1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客运中心国鸿加油站口巡查时,发现王剑平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009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客运中心国鸿加油站口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千岛湖。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千岛湖客运中心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客运中心国鸿加油站口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6-07-19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91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10月24日15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吴平安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15006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溧阳。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溧阳汽车客运总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 | | 2016-11-01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92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10月25日15时2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巡查时,发现张毅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25775大客车, 途经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时停靠。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规定的起讫地是从嘉兴到灵璧。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灵璧汽车站,显示无停靠站点,没有嘉兴市胜利路口公交站台这个停靠站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6-10-28 |
嘉运罚决字[2016] 第3304004116100606号 | |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10月24日09时3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苏嘉路与元丰大道路口巡查时,发现吴亚超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浙F.60091大客车,经检查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出示的路单显示人数为2人,检查时车内乘客为6人,该车在嘉兴汽车北站附件站外揽客4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11-03 |
秀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35115100237号 | | 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29日06时20分,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07省道王江泾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F.23800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荣和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荣和驾驶浙F.23800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8-07 |
秀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35115100248号 | | 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29日06时59分,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07省道王江泾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F.2036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项雷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项雷驾驶浙F.2036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8-13 |
秀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35115100257号 | | 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29日06时20分,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07省道王江泾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F.1873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刘兴武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刘兴武驾驶浙F.1873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9-11 |
秀运罚决字[2015] 第3304035115100247号 | | 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30日06时28分,嘉兴市秀洲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07省道王江泾收费站巡查时,发现浙F.29235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郑庆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郑庆东驾驶浙F.29235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8-11 |
海运罚决字[2016]第3304815116100009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6年01月14日14时51分,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巡查至海宁市城南大道嘉绍高速海宁出口处时,发现方永康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 在此处停靠并下客2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经查证,方永康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经营线路为嘉兴至上虞,主要途经地为G15、嘉绍大桥,沿途无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发当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方永康驾驶该公司由上虞发往嘉兴的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途经海宁市城南大道嘉绍高速海宁出口处时,在该处停靠并下客2名时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1-22 |
海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151201500111号 | | 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3月20日14时0分,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在海宁市豪庭丽晶公交站台处检查时,发现朱祥明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浙F.17219大型普通客车在此处停靠下客, 经查证,浙F.17219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客运公交,经营线路嘉兴至平湖,此次朱祥明驾驶浙F.17219大型普通客车在嘉兴秀水专修学院接了40名学生,送到海宁皮革城(客运中心),当该车在在海宁市豪庭丽晶公交站台处停靠下客时被查获。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根据 处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 | 2015-03-27 |
海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15115100216号 | | 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6月18日06时30分,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在海宁市火车站广场检检查时,发现包阿三驾驶浙F.38290大型普通客车在此处停靠上客,经查车上共有乘客11人,分别要到横店与长海旅游。据驾驶员包阿三陈述:此次受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该车来海宁接这11名乘客,然后送至嘉兴市游客集散中心。驾驶员包阿三当场无法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经查证:浙F.38290大型普通客车机动车行驶证所列所有人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浙F.38290大型普通客车并未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根据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人包阿三陈述,此次受公司指派将这批乘客从海宁运送至嘉兴市旅游集散中心,运费为300元整,因其公司黄标车整改,可实际使用的客运车辆减少,所以将这辆刚购买,道路运输证还在办理中的新车临时投入了使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5-06-19 |
海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15115000096号 | | 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7月17日08时55分,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在海宁市长安镇崇长公路与沪杭高速长安出口处检查时,发现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谢印磊驾驶该公司从嘉兴发往千岛湖的浙F.25009大型普通客车,在此处停靠并上客2名。经查:浙F.25009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所列业户名称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普通货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浙F.25009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经营线路为嘉兴至千岛湖,主要途经地为320国道、转塘高速、05省道,沿途无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22 |
海运罚决字[2016] 第3304815116100009号 | | 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1月14日14时51分,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执法人员巡查至海宁市城南大道嘉绍高速海宁出口处时,发现方永康驾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在此处停靠并下客2名,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经查证,方永康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经营线路为嘉兴至永嘉,主要途经地为G15、嘉绍大桥,沿途无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案发当时,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方永康驾驶该公司由永嘉发往嘉兴的浙F.15070大型普通客车,途经海宁市城南大道嘉绍高速海宁出口处时,在该处停靠并下客2名时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1-22 |
桐运罚字 [2015] 第33048351201500035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2月06日09时25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濮院大道金马大转盘东侧加油站路段检查时,发现李**驾驶浙F.32820大型客车在此停靠装货14包漆包线。经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丽水,主要途经地是嘉兴、杭州、诸暨、丽水。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之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2-16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举报投诉登记单1份,证据保存清单1份,委托书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7月21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未进行陈述、申辩。根据以上事实,行政相对人的上述行为属客运经营者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关于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一)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的规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第3304835115100129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5年08月30日15时3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处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13216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运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苍南。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当事人驾驶证复印件1份,行驶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原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线路牌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录像1份,其他视听资料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5年09月14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5-09-14 |
桐运罚决字[2016]第3304835116100107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6年06月25日16时00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西高速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38668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瑞安,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瑞安东门客运中心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高速出口这个停靠站点,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驾驶证复印件1份,行驶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原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1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6年07月04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行政相对人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从轻处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6-07-04 |
桐运罚决字[2016]第3304835116100139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6年07月27日16时27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东高速入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25009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千岛湖,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千岛湖客运中心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东高速入口处这个停靠站点,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驾驶证复印件1份,行驶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原件1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线路牌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1份,询问笔录1份,非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6年08月04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从轻处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6-08-04 |
桐运罚决字[2016]第3304835116100158号 |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6年08月10日16时29分许,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15121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苍南,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苍南汽车西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处这个停靠站点,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行驶证复印件1份,驾驶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原件1份,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线路牌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1份,询问笔录1份,非现场笔录1份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16年08月17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行政相对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关于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从轻处罚,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桐乡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 | 2016-08-17 |
桐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351201500035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2月06日09时25分许,我所行政执法人员在濮院大道金马大转盘东侧加油站路段检查时,发现李荣军驾驶浙F.32820大型客车在此停靠装货14包漆包线。经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丽水,主要途经地是嘉兴、杭州、诸暨、丽水。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整 | | 2015-02-16 |
桐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35115100113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7月07日10时37分许,我所12328接到上级转办称嘉兴开往临平的客车浙F.10981每天早上六七点左右在桐乡世纪大道载客。我所行政执法人员在2015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前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检查时,查获郝明银驾驶浙F.10981大型客车经过此地,发现该车在原菊花仙子旁上客一人,在校场路口上客一人,在中华路口上客四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市际班车客运。其行为属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班次行驶,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浙江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07-21 |
桐运罚决字[2015] 第3304835115100129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8月30日15时37分许,我所行政执法人员经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处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13216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运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苍南。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09-14 |
桐运罚决字[2016] 第3304835116100107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6月25日16时00分许,我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西高速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38668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瑞安,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瑞安东门客运中心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高速出口这个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7-04 |
桐运罚决字[2016] 第3304835116100139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7月27日16时27分许,我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东高速入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25009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千岛湖,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千岛湖客运中心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东高速入口处这个停靠站点,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04 |
桐运罚决字[2016] 第3304835116100158号 | | 桐乡市公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8月10日16时29分许,我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固定地点监控设备(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监控设备取证,发现浙F.15121大型客车在此停靠。经查,该车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核定的线路是嘉兴至苍南,起点站是嘉兴客运北站,讫点站是苍南汽车西站,该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上显示停靠站点无,没有桐乡屠甸东高速出口处这个停靠站点,其行为属班车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17 |
湖运罚决字[2014] 第3305004120150011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4年07月14日10时44分,周友军驾驶浙F.10813客车, 途经318国道八里店大桥堍,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运政视频监控抓拍。据现场视频记录,2014年07月14日10时44分,该车在途经318国道八里店大桥堍时在路边停靠下客六人。该车为嘉兴至马鞍山省际客运班车,此处不是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根据 处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 | 2015-02-02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201500145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2月05日10时20分,陈志高驾驶浙F.23732客车, 途经湖盐公路练市东段,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陆欢欣、杨菊生查获。现场检查发现,该车从嘉兴到菱湖,据客运凭证显示为7人,实际有乘客10人。经询问驾驶员得知其余3人在沿途上的车,并收取每人票价20元。根据 处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 | 2015-02-09 |
湖运罚决字[2014] 第33050041201500278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4年08月07日13时2分,李永建驾驶浙F.12028客车, 途经湖州杭宁高速口湾山加油站,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视频监控抓拍。据现场执法视频抓拍记录,2014年08月07日13时2分,当事人驾驶浙F.12028客车在途径湖州杭宁高速口湾山加油站时在路边停靠上客5人,此处不是该班车核定的停靠站点。根据 处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 | 2015-03-24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201500393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2月26日11时32分,吴桂华驾驶浙F.12060客车, 途经318国道湖州八里店大桥堍, 因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运政视频监控抓拍。据现场执法视频抓拍记录,2015年02月26日11时32分,该车在途径318国道湖州八里店大桥堍时,在湖州八里店公交站台附近路段停靠上客1人,此处不是该班车核定的停靠站点。根据 处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 | 2015-04-24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201500462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21日8时40分,林根华驾驶浙F.11402客车, 途经318国道织里阿祥路口处, 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织里运管分局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嘉兴载客到安庆,检查时车上共有乘客21人,其中4人未取得相应车票,为该班车在318车道织里路段路边揽客上车。根据 处以《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 | 2015-05-27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000045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15日08时46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沪渝高速织里出口巡查时,发现浙F.2088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周友良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周友良驾驶浙F.2088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查:该车从嘉兴载客到宣城,在途径沪渝高速织里出口处上客6人,该车为嘉兴到宣城的省际班车,沪渝高速织里出口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6-24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103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03日08时0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G50南浔入口巡查时,发现浙F.31971客车有违章嫌疑。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刘正才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31971客车从嘉兴到芜湖,核定人数为57人,实际车上31人,其中有6人在嘉兴站外上客,收取每人票价80元,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2015-07-06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000148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16日15时24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织里晟舍公交站台处巡查时,发现浙F.2501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2501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查该车从嘉兴载客到长兴,在318国道织里晟舍公交站台处停靠下客2人,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20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178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04日10时17分, 浙F.21376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南浔运政执法视频系统拍摄取证。经核查,该车为核准的嘉兴至宁国的客运班车,在318国道南浔东迁新桥路段下客壹人,此处不是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对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28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177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16日10时3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南浔生力路段巡查时,发现浙F.2137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检查发现,该车从载客7人从嘉兴到安徽宁国,其中一名乘客是在平望沿途上车到南浔,车票为10元,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28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000197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24日08时0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旧馆桥堍巡查时,发现浙F.3820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3820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该车载客从嘉兴到安庆,在318国道织里段旧馆桥堍处上客1人,此处不是批准的客运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7-30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263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05日09时45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湖菱公路竹墩段巡查时,发现浙F.23732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志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志高驾驶浙F.23732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我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查,当事人陈志高驾驶浙F.23732客车由嘉兴至菱湖,检查时车内有乘客4人,据该车本趟的客运结算凭证显示为5人,询问得知1名乘客在狄港附近下的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8-07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274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07日16时0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G50高速织里出口处巡查时,发现浙F.2137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21376客车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嘉兴载客到安徽宁国,检查时车上共有乘客34人,其中有9名乘客未取得相应的客运车票,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8-12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562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26日上午09时27分,浙F.21900客车在湖州汽车站前路口处,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运政视频监控抓拍。经回放查看非现场执法视频抓拍显示,当天驾驶员驾驶浙F.21900客车从嘉兴载客到孝丰,途径湖州汽车站前路口处停靠上客1人,此处不是该班车核定的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9-17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651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18日10时16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运管监控平台发现浙F.38329客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停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查该客运班车经营线路为嘉兴至枞阳,当天该车从嘉兴载客到安徽枞阳,途经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路边停靠上客10人(视频资料已保存),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07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94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15日14时52分,浙F.21900客车, 途经湖州八里店大桥堍,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运政视频监控抓拍。据现场执法视频抓拍记录,2015年09月15日14时52分,该车在途经湖州八里店大桥堍外路段时在路边停靠上客3人,此处不是该班车核定的停靠站点。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11-10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989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1月12日10时0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南浔生力路段巡查时,发现浙F.1500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载客28人从嘉兴到溧阳,车费为55元/人,驾驶员吴平安出示的该车出站单显示配客12人,另外16人是在嘉兴沿途上车的,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2-01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1130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10日10时11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运管视频平台抓拍巡查时,发现浙F.13931客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停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查该客运班车经营线路为嘉兴至马鞍山,当天该车从嘉兴载客到马鞍山,途经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路边停靠上客3人(视频资料已保存),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12-08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1181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25日10时0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织里梦圆大酒店外巡查时,发现浙F.2501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2501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嘉兴载客到长兴,在318国道织里梦圆大酒店外停靠下客2人,该车核定班线为嘉兴至长兴班车,此处不是该班车批准的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12-30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205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01日13时1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与珍贝路口处巡查时,发现浙F.3820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3820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安庆载客到嘉兴,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停靠上客3人,该车核定班线为嘉兴至安庆,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3-10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598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16日10时1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织里二十五牌处巡查时,发现浙F.2501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25017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长兴载客到嘉兴,检查时该车车上共有乘客15人,其中有2人未取得相应车票,经调查2名乘客为在湖州318国道八里店路边揽客上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5-20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000371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2月22日15时04分,驾驶员刘洋驾驶浙F.21687客车在南浔镇东迁高速口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我执法人员查获。经查,浙F.21687客车在南浔镇东迁高速口被南浔分局运政分局视频监控抓拍,浙F.21687客车在南浔镇东迁高速口揽客11人,此处不是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2016-05-19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64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23日09时25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G50高速织里大港路出口处巡查时,发现浙F.32767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32767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现场检查发现该客运班车从嘉兴载客到铜陵,在G50高速织里大港路出口处路边停靠上客5人,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01 |
湖运罚决字[2014] 第3305004116000374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4年07月11日9时18分,浙F.25017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南浔运管执法视频系统拍摄取证。经检查发现,该车载客从嘉兴到长兴,现该车在318国道南浔生路路段长途车站门口上客2人,该处不是浙F.25017客车核定的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5-23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6100742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10日10时16分, 浙F.38329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被我执法人员查获。经湖州市运管监控视频抓拍发现该客运班车(嘉兴——枞阳)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0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741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27日10时13分,浙F.38329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f嘉兴至枞阳省际客运班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4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0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740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31日10时20分,浙F.38329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嘉兴至枞阳省际客运班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5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0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000402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07日10时40分,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318国道南林大桥北堍巡查时,发现浙F.21376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浙F.21376客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载客20人由嘉兴至宁国票价50元每人。经查,该车在318国道南林大桥北堍路段上客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6-1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771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31日11时45分,浙F.25017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318国道与织里南路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5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13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78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31日08时47分,浙F.21900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市际客运班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1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15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24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07日16时41分,浙F.31971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G50高速织里大港路出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下客2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6-30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40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27日10时29分,浙F.13931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省际客运班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9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7-0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39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02日10时22分,浙F.13931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318国道织里珍贝路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5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7-07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93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07日12时43分,浙F.38329客车驾驶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前来南浔运政分局接受调查。经运政视频监控抓拍显示,该车为嘉兴至枞阳的省际客运班车,在318国道南浔汽车站路段下客壹人,此处不是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 2016-07-22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90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12日10时25分,浙F.38329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318国道与珍贝路口处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3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7-22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1095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12日09时05分,浙F.38207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南浔运政执法视频系统拍摄取证。经查,在318国道南浔长途车站路段下客贰人,此处不是该车的核定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6-09-19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1144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9月22日08时41分,驾驶员驾驶浙F.20886客车在G50高速织里大港路出口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G50高速织里大港路出口处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7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9-30 |
湖运罚决字[2016] 第3305004116101146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13日14时53分,浙F.21900客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湖州运政视频抓拍系统抓拍查获,该客运班车在318国道与织里南路路口东侧路边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上客2人下客1人。(视频资料已存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10-09 |
新县运简罚决字[2015] 第33062451201500049号 | | 新昌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24日,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宋剑平驾驶浙F.20233大型普通客车从嘉兴组客前往三门,11时30分左右途经上三高速新昌出口处,因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卸货7件),被执法人员俞红元、徐良挺查获。根据 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 | 2015-03-26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78451201500257号 | | 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2月06日14时23分,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永康市前仓出口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人员姚明华驾驶浙F.32820客车,从嘉兴市运载20名乘客到丽水市。途经台金高速公路永康市前仓出口路口时停靠下客2人。驾驶人员姚明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 | 2015-02-12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78451201500533号 | | 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 2015年04月15日13时10分,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永康市前仓收费出口处执法检查时发现,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人员姚明华驾驶浙F.32820客车,从嘉兴市到丽水市。途经台金高速公路永康市前仓收费出口处时停靠下客7人。驾驶人员姚明华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 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项 | | 2015-04-24 |
仙运罚决字[2015] 第33102451201500031号 | | 仙居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3日15时15分,徐伟驾驶着嘉兴市国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浙F10037号客车从嘉兴到苍南,途经仙居神仙居服务区,经查,该车站外上客22人。 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执法人员张华、蒋和平查获。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07 |
杭运机罚决字[2014] 第33010041201400074号 |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上午10时20分左右,行政相对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余富祥驾驶车牌号为浙F.12072营运性市际班车,从事嘉兴至龙游班线客运经营中,擅自将车停靠在杭州临平路边,并在此处招揽了多名旅客乘车,载运旅客行至清江路时被杭州运管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未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能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调查取证,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表现。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1份、证人证言1份、行政相对人陈述1份等证据予以证实。根据 处以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4-07-16 |
杭运机罚决字[2014] 第33010041201400203号 |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上午10时39分左右,行政相对人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余富祥驾驶车牌号为浙F.12072营运性市际班车,从事龙游至嘉兴班线客运经营中,擅自将车停靠沿线途中上下旅客,载运旅客行至秋涛路596号附近时被杭州运管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未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并能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调查取证,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表现。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1份、证人证言1份、当事人陈述1份等证据予以证实。根据 处以嘉兴市国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从轻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2015-01-06 |
杭运罚决字[2015] 第3301004116100005号 |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25日10时30分,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下沙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门口巡查时,发现浙F.35753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钱卫根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钱卫根驾驶浙F.35753客车从嘉兴前往磐安,途中站外组客两人,每人收取车费伍拾元。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2016-01-04 |
杭运罚决字[2016] 第3301004116140549号 |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6月16日,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彭埠高速口巡查时,发现浙F.25299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再光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再光驾驶浙F.25299客车在彭埠高速口杭州方向不按批准站点停靠站外上客一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6-07-25 |
杭上运罚决字[2015] 第3301004115100458号 | |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02日10时35分,余富祥在秋涛路汽车南站进口处附近驾驶浙F.12072班车揽客3人至龙游,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2015-12-24 |
临运罚决字[2015] 第3301850215100111号 | | 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2015年09月06日10时40分,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临安市於潜高速路口路段巡查时,发现浙F.12108大型普通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吴文韬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文韬驾驶浙F.12108大型普通客车从屯溪搭载28名乘客到嘉兴,其中26名乘客有出站车票,其余两名乘客,一名是从歙县由驾驶员吴文韬招揽上车,还有一名乘客是在於潜高速路口由驾驶员吴文韬招揽上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 | | 2015-09-08 |
临运罚决字[2016] 第3301850216100097号 | | 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 2016年06月29日10时40分,临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临安高速服务区巡查时,发现浙F.12108大型普通客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吴文韬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吴文韬驾驶浙F.12108大型普通客车从嘉兴市搭载三十七名乘客到屯溪,其中嘉兴客运站出站的乘客为二十人,其余十七人是驾驶员吴文韬途经嘉兴市桐乡时招揽上车的,无法提供出站车票,该车为省际班车客运。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 | 2016-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