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区南门路47-2号 -
- 固定电话:
- (0570)4022641
- 经理:
- 周洪敏
- 邮政编码:
- 3241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0-4211670 |
手机号码 | 1533670907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郑欢庆 | 60% | 人民币30万元 |
鲍岳云 | 6.67% | 人民币3.335万元 |
黄晓康 | 6.67% | 人民币3.333万元 |
周洪敏 | 6.67% | 人民币3.333万元 |
汪希 | 6.67% | 人民币3.333万元 |
毛延超 | 6.67% | 人民币3.333万元 |
姜方兴 | 6.67% | 人民币3.333万元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20-03-27 | 2020-03-2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98W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7-12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白酒、黄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调味料(液体)的生产、销售。 | 一般经营项目: | 2016-07-12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 许可经营项目: 白酒、黄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调味料(液体)的生产、销售(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经营)。 | 2016-07-12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798W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7-12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白酒、黄酒、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调味料(液体)的生产、销售(凭有效生产许可证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白酒、米酒、黄酒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 2014-06-26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1521 | 行业代码:6590 | 2012-02-03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郑欢庆 | 周洪敏 | 2012-02-0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毛延超;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郑欢庆;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郑欢庆;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新增] | 姓名: 毛延超;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周洪敏;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 2012-02-03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1521 | 行业代码:6590 | 2012-02-03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郑欢庆 | 执行董事 |
毛延超 | 监事 |
郑欢庆 | 经理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江土资执罚字[2016]20号 | 市国土局 | 你单位于2015年7月未经批准在清湖镇市农垦场搭建钢架结构简易棚用于清洗酒坛。经委托江山市土地测绘院实地测绘,该简易棚实际占地面积259.72平方米。 核对清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园地259.7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对清湖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该地块地类为茶园259.72平方米。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询问笔录 2.测绘图、现场勘测笔录 3.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年) 4.江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 5.其他材料 我局已于2016年4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你单位未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59.72平方米; 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搭建的占地面积259.72平方米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水泥路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6-04-26 | ||
江土资执罚字[2016]20号 | 市国土局 | 你单位于2015年7月未经批准在清湖镇市农垦场搭建钢架结构简易棚用于清洗酒坛。经委托江山市土地测绘院实地测绘,该简易棚实际占地面积259.72平方米。 核对清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园地259.7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对清湖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该地块地类为茶园259.72平方米。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询问笔录 2.测绘图、现场勘测笔录 3.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年) 4.江山市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 5.其他材料 我局已于2016年4月20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你单位未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59.72平方米; 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搭建的占地面积259.72平方米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水泥路面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6-04-26 | ||
江环罚字〔2015〕63号 | 市环保局 | 江山市环境保护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江环罚字〔2015〕63号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欢庆 营业执照证号:330881000000014(1/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2511279-8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南门路47-2号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己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与证据 我局于 2015 年4月29日对你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15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现已查明:当日你公司正在生产,监测人员对废水总排放口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水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373mg/L、总磷0.765 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本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向环境或者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有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监测报告(江环监(2015)水字第83号)、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2015年8月31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环罚告〔2015〕63号),你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与种类 现依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责令你公司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捌仟元的罚款。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内容。凭此决定书,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并到我局领取《浙江省罚没财物专用票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户名: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帐号:377958341148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或者衢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江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山市环境保护局(印章) 2015年9月10日
| 2015-09-10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0981907 | 乡莳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2-05-28 |
![]() | 9702581 | 日出清漾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1 |
![]() | 9702567 | 霞光豪情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1 |
![]() | 9702549 | 古镇曲韵 | 酒 | 33 | 商标无效 | 2011-07-11 |
![]() | 8361870 | 柯山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0-06-04 |
![]() | 8361869 | 柯城 | 酒 | 33 | 商标无效 | 2010-06-04 |
![]() | 7163778 | 江郎春色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09-01-13 |
![]() | 10981907 | 乡莳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2-05-28 |
![]() | 9702549 | 古镇曲韵 | 酒 | 33 | 商标无效 | 2011-07-11 |
![]() | 9702567 | 霞光豪情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1 |
![]() | 9702581 | 日出清漾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1 |
![]() | 8361869 | 柯城 | 酒 | 33 | 商标无效 | 2010-06-04 |
![]() | 8361870 | 柯山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10-06-04 |
![]() | 7163778 | 江郎春色 | 酒 | 33 | 商标已注册 | 2009-01-13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与蓝国祥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04 | (2016)浙08民终312号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
江山市仙霞酒业有限公司门市部 | 江山市云滨路24号 | 2002-06-03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