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数码组建于2001年,是专业从事视领域、存储刻录、数码等设备销售、系统集成及视频编辑压缩和光盘制作的高新技术企业。随全球广电行业的飞速发展,一心数码凭借先进的管理体制、良好的经营理念与卓越的品牌品质, 不但汇聚了一批素质高、技术精、实际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而且还成功地为全国性高科技机构服务,并已先后成为SONY、先锋、明基、PINNACLE、天敏 、Optibase、Canopus、 Matrox、佳的美电子等多家国际企业在中国区的合作伙伴。多年来一心数码紧密结合国际,为各行业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系列专业系统解决方案,而得到好评。
今天的一心数码已逐渐成长为一个高速发展的高科技团队。今天的一心数码已为下一个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心数码一贯坚持以“真诚,诚信,信誉好”的理念来满足客户对高效率工作、高品位生活的不断追求,用我们的真诚和诚信,与广大用户一起共创造美好的明天!
合作伙伴:
佳的美电子
联合郎坤电子
主营产品:
存储类:CD-R CD-RW DVD-R DVD-RW DVD+R DVD+RW刻录光盘、CD刻录机(CD-RW)、DVD刻录机(DVD+R/RW DVD-R/RW)光盘拷贝机、及其全系列磁光盘
视频类:天敏电视卡、佳的美电视盒、PINNACLE、CANOPUS、MATROX、OPTIBASE等国际专业视频公司的视频压缩和非线性编辑设备
数码类:DV1394卡、MP3、USB优盘、闪存卡、CF卡、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
客户服务:
视频制作:电子相册、VCD DVD制作 视频编辑
光盘制作:光盘刻录、光盘封面丝印、光盘压模、光盘营销
客户行业:广播电视、教育多媒体、医疗影像、金融、安全防范、视频创作、电信
服务目标:为您提供迅速的专业的技术支持、让您高效率工作和高品位生活!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上海华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
- 华趣数码
- 主要经营产品:
- 采集卡 , 电视盒 , 电视卡 , 采集卡 , 蓝牙 , 读卡器 , 刻录机
- 经营范围:
- 数码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维护,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310118002297430
- 发证机关:
-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04-09-14
- 经营期限:
- 2024-09-13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4年09月14日
- 职员人数:
- 5人
- 所属行业:
- 数码其他未分类 » 青浦区数码其他未分类
- 所属城市黄页:
- 上海企业网 » 青浦区 » 青浦区朱家角镇
- 顺企编码:
- 20441705
上海华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宁寿钦 | 80% | 人民币40万元 |
宁锦文 | 20% | 人民币10万元 |
上海华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数码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维护,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数码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维护,销售电脑及配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2014-07-24 |
住所变更 |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4层R区455室 | 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335号A736 | 2014-07-24 |
经营期限变 | 2004-09-14~2024-09-13 | 2004-09-14~2014-09-13 | 2014-07-24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无 | 无 | 2014-07-24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数码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维护,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 数码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维护,销售电脑及配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2014-07-24 |
上海华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宁锦文 | 监事 |
宁寿钦 | 执行董事 |
上海华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青市监案处字〔2016〕第290201610173号 | 当事人在其开设在天猫网的“华趣数码旗舰店”的商品销售界面上宣传为“海德拉”音频转接头,而其实际销售的商品为绿联品牌的音频转接头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鉴于当事人上述行为主观上并无恶意,未造成社会危害,且违法行为实施时间比较短,无违法所得,因此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作出处罚如下: |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罚款 5000 元;责令改正 | 2016-08-19 | 2016-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