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坐落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富山工业区,点地面积六十亩,投资额为1400万美金。我司从欧美及日本等国家购置Zui新、Zui先进的挠性电路板(FPC)生产设备,并在生产中把各国优良的、先进的生产技术融为一体。年生产量为二十四万平方米,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集高精密多层电路板与挠性电路板(单面板至八层)于一体的电路板制造商。公司已通过UL安全认证,并分别于2005年10月获得ISO9001:2000证书及2006年3月通过ISO14001认证取得证书。是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会员。 企业拥有一批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一支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队伍,公司主要研发生产软性电路(FPC)及配套硬性电路板(PCB),产品广泛使用在电影摄影机、录相机、PDA、小型电子设备、游戏机、通讯器材、家电、医疗、汽车、仪器及仪表印刷机和计算机等产品上。公司具有多台(套)先进生产设备,例如电脑数控钻机、电脑光绘机、自动开料机、德国博可热压机、激光切割机、曝光机及显影、蚀刻生产线。作为电子行业的前端供应商,我们不是一个“产品的供应者”,我们有强大全面的增值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与完善的服务。我们的服务以专业为本,以客户为中心。以精湛的技术和现代化企业团队精神为客户提供快捷准确、优质的专业服务。以协助客户不断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达到双方双赢的目的。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1号、2号、3号
- 固定电话:
- (0755)
- 经理:
- 徐建岳
- 邮政编码:
- 518054
- 传真号码:
- 86-0755-27440822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
- 超群电子
- 主要经营产品:
- 手机产品用FPC(如:N95 , N96)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柔性线路板及其配套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440400400007216
- 发证机关: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斗门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核准日期:
- 2014-05-26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4年03月18日
- 注册资本:
- 6615.8347万 (万元)
- 公司官网:
- http://www.hd-flex.c
- 所属行业:
- 电子加工 » 南山区电子加工
- 所属城市黄页:
- 深圳企业网 » 南山区 » 南山区南山
- 顺企编码:
- 11276901
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珠海市超群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币6615.83万元 |
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陈士楼 | 副董事长 |
徐建岳 | 董事长兼经理 |
万增喜 | 董事 |
李日轮 | 监事 |
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苏州工业园区广惠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6-21 | (2016)苏0508民初3148号 |
九江福莱克斯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案件判决书 | 2015-08-31 | (2015)庐民二初字第119号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万洲模具维修部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9-09 | (2016)粤0306民初16725号 |
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执行裁定书 | 2016-12-28 | (2016)粤0403行审1074号 |
珠海市宇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28 | (2016)粤0403民初2469号 |
梁昔财、林健豪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11-28 | (2016)粤0403刑初476号 |
珠海市宇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28 | (2016)粤0403民初2469号 |
珠海市晟文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28 | (2015)珠斗法五民初字第277号 |
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立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12-21 | (2014)珠斗法五民初字第196号 |
珠海市孔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超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 2015-12-16 | (2015)珠金法执字第1461号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