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温州宝隆鞋材有限公司 位于浙江 温州市瓯海区,主营 鞋扣、铁皮 等。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惠顾!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盛通路18号 -
固定电话:
(0577)
经理:
孙晓茜
电子邮件:
229152599@qq.com
在线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政编码:
325000
传真号码:
86 0577 89786358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13906633200
手机号码13806552305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
简称:
宝隆五金
主要经营产品:
铁皮 , 鞋扣
经营范围:
无 制造、加工、销售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
营业执照号码:
330304000021323
发证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永久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时间:
2008年08月25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万 (万元)
所属行业:
鞋扣 » 永嘉县鞋扣
所属城市黄页:
温州企业网 » 永嘉县 » 永嘉县桥下镇
顺企编码:
13101390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孙晓茜80%人民币40.0万元
孙晓东20%人民币10.0万元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住所变更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渔藤路号(第一层东首、第五层)温州市鹿城区盛通路号2020-06-01
住所变更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盛通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昌源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2015-11-20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71395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1-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71395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5-11-20
住所变更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盛通路18号; 邮政编码: 325041;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昌源路99号; 邮政编码: 325041;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2015-11-20
住所变更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昌源路99号; 邮政编码: 325041;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住所: 温州市瓯海娄桥下斜村朝阳东路2号; 邮政编码: 325041;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娄桥街道2013-07-04
住所变更住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昌源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藤桥镇住所: 温州市瓯海娄桥下斜村朝阳东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娄桥街道2013-07-04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职务
孙晓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孙晓东监事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鹿安监管罚〔2016〕 15 号区安监局

当事人基本情况: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

 2016年4月6日下午,局执法人员会同轻工园区安监所对该公司的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公司厂房共有五层楼:1楼为压铸车间、注塑车间、冲床车间, 2、3楼是储物仓库,4楼是是办公室,5楼是喷漆车间。5楼喷漆车间设有2个喷光台和喷漆UV流水线2条,喷漆过程中均使用到易燃液体(香蕉水)。5楼喷漆车间及车间内的2台喷光台和2条喷漆UV流水线均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本局于2016年4月11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明,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5楼喷漆车间及车间内的2台喷光台和2条喷漆UV流水线均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台喷光台和2条喷漆UV流水线所使用的香蕉水、醋酸乙酯AC属《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内的序号2828、2651危险化学品,该工作场所属于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2016年4月6日,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份,拍照的现场执法照片14张。

2、2016年4月11日,执法人员提取了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其委托书1份。

3、2016年4月11日,执法人员对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全权委托人潘某某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提取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016年4月11日,执法人员对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刘某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提取身份证复印件1份。

5、2016年4月11日,执法人员提取平阳县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实物出库单复印件1份。

2016年4月25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鹿安监管罚告〔2016〕15号),当场由潘某某签收。同时,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该公司5楼喷漆车间设有2个喷光台和喷漆UV流水线2条,喷漆过程中均使用到易燃液体香蕉水和醋酸乙酯AC,属于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但该喷漆车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构成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一万以上二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的规定,依据《温州市<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第十六条“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第二项处罚标准:“有3处以上5处以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或者未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万5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7万5千元以上12万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2千元以上1万7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本局研究决定,对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温州市工行黎明支行(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账号*4,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6-04-29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与温州佰泰鞋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2014-01-29 (2013)温龙永商初字第680号
本页是 [温州宝隆五金有限公司] 在顺企网温州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请免费注册,通过企业认证,便可完成绑定。可修改,发布推广您的产品和服务。 如果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请 联系我们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