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以信贷为主要业务,面向温州市,针对个人、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开展借贷业务。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西路198号2015室,于2010年03月31日在温州成立。在寿加定带领下,瓯海国泰小额贷款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提供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的咨询业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西路198号2015室,于2010年03月31日在温州成立。在寿加定带领下,瓯海国泰小额贷款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5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提供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的咨询业务,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双堡西路198号2015室
- 固定电话:
- (0577)8638997
- 经理:
- 寿加定
- 电子邮件:
- cqh225@126.com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 3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周智勇 | 10% | 人民币1000万元 |
林蓓苾 | 10% | 人民币1000万元 |
邵武 | 10% | 人民币1000万元 |
李小春 | 8% | 人民币800万元 |
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 | 8% | 人民币800万元 |
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 | 人民币800万元 |
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 | 7% | 人民币700万元 |
张艇 | 5% | 人民币500万元 |
季中欧 | 4% | 人民币400万元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变更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李小春,张艇,季中欧,邵武,周智勇,林蓓苾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李小春,张艇,季中欧,邵武,周智勇,林蓓苾 | 2012-10-18 |
投资人变更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 李小春 张艇 季中欧 邵武 周智勇 林蓓苾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 [退出] 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 李小春 张艇 季中欧 邵武 周智勇 林蓓苾 | 2012-10-18 |
投资人变更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 [新增] 李小春 张艇 季中欧 邵武 周智勇 林蓓苾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神将鞋业有限公司 [退出] 李小春 张艇 季中欧 邵武 周智勇 林蓓苾 | 2012-07-26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寿加定,张艇,李小春,林蓓苾,周智勇,季中欧,丁志祥,丁志祥,邵武 [新增] | 寿加定,张艇,李小春,林蓓苾,周智勇,季中欧,丁志祥,丁志祥,郑清海,邵武 [退出] | 2012-07-26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2012年7月5日制定的章程 | 2009年12月的章程 | 2012-07-26 |
投资人变更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瑞安市新世纪铜材厂,李小春,张艇,季中欧,邵武,周智勇,林蓓苾 | 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华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金胜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迈尔泰木业有限公司,温州市神将鞋业有限公司,李小春,张艇,季中欧,邵武,周智勇,林蓓苾 | 2012-07-26 |
2012年7月5日制定的章程 | 2009年12月的章程 | 2012-07-26 | |
寿加定,张艇,李小春,林蓓苾,周智勇,季中欧,丁志祥,丁志祥,邵武 | 寿加定,张艇,李小春,林蓓苾,周智勇,季中欧,丁志祥,丁志祥,郑清海,邵武 | 2012-07-26 | |
章程修正案备案 | 第四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的当日,向公司作出局面报告。公司应按规定将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上报浙江省金融办动态信息监测系统。 | 第四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质押;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质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不得质押。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事实发生的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公司应按规定将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上报浙江省金融办动态信息监测系统。 | 2010-08-16 |
第四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的当日,向公司作出局面报告。公司应按规定将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上报浙江省金融办动态信息监测系统。 | 第四十四条:公司股东可以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但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质押;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质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不得质押。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事实发生的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公司应按规定将股东股份质押情况上报浙江省金融办动态信息监测系统。 | 2010-08-16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寿加定 | 董事长 |
张艇 | 董事 |
李小春 | 董事 |
林蓓苾 | 董事 |
周智勇 | 执行监事 |
季中欧 | 监事 |
丁志祥 | 总经理 |
丁志祥 | 董事 |
邵武 | 董事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永侃、吴士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2-11 | (2015)温瓯商初字第74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泰恒光学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12-12 | (2014)温瓯商初字第1181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国林、叶绍敏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12-16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516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传眉心秀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叶绍敏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12-09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517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寿加权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2014-09-23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396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再子、金治小额借款合同 | 2014-09-23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398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云、陈明众等金融借款 | 2014-12-17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400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治、黄再子小额借款合同 | 2014-11-05 | (2014)浙温商终字第1633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张小峰、吴超明等金融借款 | 2014-12-17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409号 |
温州市瓯海国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夏朝芳、夏百元金融借款合 | 2014-12-10 | (2014)温瓯梧商初字第3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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